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流程如下:1、成立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3、债权人申报债权;4、指定清算方案;5、股东会确认方案后,清算组实施方案;6、制定清算报告;7、注销登记。
一、申请企业终止与清算;二、书面通知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三、成立清算委员会;四、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五、清算公告;六、申报债权;七、债权登记与核定。
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流程具体如下:(1)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成员,成立清算委员会;(2)清算委员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政府机关送件申请。
一、成立清算组;二、清算组接管公司;三、清理公司资产;四、核定公司债务;五、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六、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八、处理公司财产;九、清偿债务。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流程如下所示:1、受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经经办人初审,填写初审意见书后,由处室负责人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由经办人办理批文,报处室负责人、局领导;2、审定。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同意意见,交责任处室;3、发证。申请变更获得批准后,在外资管理处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收费标准:不收费。5、受理部门: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服务处。
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流程如下所示:1、受理。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经经办人初审,填写初审意见书后,由处室负责人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由经办人办理批文,报处室负责人、局领导;2、审定。按审定标准对审核意见进行审定。同意审核意见的,签署同意意见,交责任处室;3、发证。申请变更获得批准后,在外资管理处申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收费标准:不收费。5、受理部门:商务局外商投资管理服务处。
1、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10个工作日)。2、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公告(5个工作日)。3、清算组出清算报告(3个月)。4、向外资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并撤消批准证书。
破产宣告,是指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所在地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公开进行,也就是不论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是否公开,法院在作出破产宣告的裁定时,必须公开进行。
一、确定清算方式:普通清算还是特别清算;二、成立清算组织―由企业权力机构组织成立清算委员会;企业权力机构在企业权力机构成员中选任或者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担任等。
国际投资协议与外资流动
免费查看国际投资协议与外资流动.docx 文档
免费查看外方投资者投资协议
免费查看资产清算报告
免费查看投资条款清单
免费查看信托投资公司流动资金外汇借款合同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