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A
公司是一家主营钢材销售的
小微企业。从2021年开始,A公司与从事机械制造的B公司建立了业务往来。一开始,双方合作得还算不错,都是货到付款。然而,到了2022年上半年,情况发生了变化,B公司开始付款延迟,后来甚至直接拖欠货款。A公司多次催收,但都没有结果。对于A公司这样的小微企业来说,这被拖欠的26万元货款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它关系到企业的现金流,甚至关乎企业的生存。
接受委托后,律师发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双方基于长期信任,并没有签订书面
买卖合同,交易大多是口头约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核心风险就是如何证明欠款事实和具体金额。不过,幸运的是,律师在梳理证据时,找到了一张“王牌”——一份由B公司签署的《对账单》。这份日期为2022年7月23日的文件,清楚地写明了经双方结算,B公司还欠A公司货款26万元。这成为了本案最关键、最直接的证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B公司经
法院合法传唤,既没有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也没有提交任何书面答辩意见。这种情况可能是对方想消极应对,同时也增加了法院在认定事实时的谨慎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工作就变得尤为重要。
律师采取了以下策略:
1.夯实证据链条:除了关键的《对账单》,律师还指导当事人系统地整理了送货单、沟通记录等能反映交易背景的材料,作为辅助证据,以此来证明双方长期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清晰阐述法律适用:在庭审中,律师向法庭明确指出,虽然原、被告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通过实际履行建立了合法有效的口头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已经履行了供货义务,根据《
民法典》的规定,被告作为买受人,有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义务。双方签署的《对账单》,就是确认欠款金额的明确约定。
3.明确诉讼请求:律师坚持要求被告支付货款本金26万元以及相应的
诉讼费用,诉求明确且有依据。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双方的口头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原告已经履行了供货义务。被告在签署对账单确认债务后,却长期拒不支付,已经构成违约。因此,法院判决被告B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A公司支付全部货款26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这个案件的胜诉,再次证明了在商事活动中“重证据、留痕迹”的重要性。对于广大中小企业主,律师有以下建议:
1.书面协议优先:不管和合作方的关系有多好,只要涉及交易,尤其是长期、大额的交易,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货物、价款、支付时间等关键条款。
2.定期对账,固定证据:本案的胜利,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那份关键的《对账单》。在交易过程中,要定期(比如每季度、每半年)和交易对方进行书面对账,并让对方有权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这是锁定债权、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之一。
3.遇拖不慌,及时维权:一旦发生拖欠货款的情况,在积极催收的同时,要尽早咨询专业律师,评估证据效力,及时启动法律程序,避免因为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对方主体资格发生变化,导致权利无法实现。
在这个案例中,律师的价值在于从看似简单的交易中,识别出法律风险点,然后运用专业能力,把零散的交易事实转化为法庭认可的证据链条,最终帮助当事人把权利变成实实在在的金钱。这个案件的顺利解决,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维护了市场交易中的诚信秩序。
本案的代理律师是邹瑜,她是
四川普佑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也是一名心理咨询师。邹瑜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0年,办理过上千件婚姻家事类案件,在处理
离婚纠纷、
子女抚养纠纷、继承纠纷、
财产分割、
家庭暴力、婚内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财富传承等方面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此外,她在处理
合同纠纷及涉及大型群体事件的案件中,也善于运用社会心理学等知识,帮助企业化解职工矛盾和纠纷。她的服务地区是
内江,联系地址是四川省
威远县严陵镇杉树坳街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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