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除非妻子自愿,否则不能让妻子随自己姓。因为自然人有姓名决定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所以由于妻子有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在妻子不愿意的情况下是不能要求妻子随自己姓的。
-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丁嫣婚姻家事律师团
湖北尊而光(洪山)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地:武汉执业13年
律师简介
丁嫣律师(15927423984电微同号),专注婚姻家事领域12年,湖北尊而光律师(洪山)事务所主任,婚姻家事部主任,湖北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会理事,武汉市律协婚姻与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主任律师,一级婚姻家庭咨询师、APPC婚姻家庭咨询师,武汉市青山区法院诉前调解员并获得2019年度“青法调解员称号...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210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