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达州市,魏开强律师是四川达城重法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16年初始执业以来,他已代理案件800+。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的他,对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
诈骗罪、隐瞒犯罪、婚姻家庭、
离婚、
交通事故、债权债务等案件都有丰富办案经验。他秉持做“清醒的现实主义者”和“坚定的技术派辩护人”的执业理念,不画饼、不忽悠,用专业法律技术,在既定法律框架内,为身陷困境的当事人寻找生机。
部分企业为逃避缴纳
社保、支付
双倍工资等法定义务,常将“
劳动关系”伪装成“劳务关系”,劳动者往往孤立无援。下面通过魏开强律师代理的一起典型
劳动争议案寻找解决办法。
2018年9月,罗先生进入某实业有限
公司工作。近一年里,公司按月向他银行账户转账支付报酬,转账备注为“工资/奖金”,还为他办理了带有“员工”字样的饭卡。但该公司存在诸多违法行为,未与罗先生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7月罗先生离职后,公司拒绝支付剩余工资。罗先生申请
劳动仲裁,
仲裁委裁决公司需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
拖欠工资共计6.5万余元。公司不服,向
法院提起诉讼,以“双方仅为按次付费的技术咨询劳务关系”为由,企图逃避赔偿责任,罗先生急需专业律师帮助。
魏开强律师接受罗先生委托,成为其诉讼代理人,迅速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在一审和二审中,他展开精准有力的专业抗辩。他指出认定劳动关系的核心是“从属性”,公司按月固定发放报酬、办理饭卡对罗先生进行日常管理,符合劳动关系法律特征。同时强调企业未能提供“按次付费”模式的有效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终审时,二审法院全面采纳魏开强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公司按月发薪并办理饭卡足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公司须承担法律惩罚。最终,法院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责令公司向罗先生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拖欠工资共计6.5万余元。
根据我国
劳动法律规定,认定劳动关系关键在于“从属性”,包括人格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人格从属性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指挥,经济从属性表现为劳动者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支付,且依赖该报酬维持生活。本案中公司的行为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用人单位主张双方为“劳务关系”,就需提供证据,无法提供则承担不利后果,本案公司就因未能证明“按次付费”模式而担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本案公司未与罗先生签订书面合同,所以要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魏开强律师办理此案时,围绕法律规定抓住关键要点。他把握劳动关系认定核心“从属性”,通过分析公司工资支付和管理行为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遵循举证责任原则,指出公司无证据应担不利后果。这种严谨办案思路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为案件胜诉奠定基础,他不仅熟悉法律条文,更能将法律与具体案件事实结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劳动者维权要点包括收集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这些对认定劳动关系至关重要;了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益和用人单位义务;及时维权,发现用人单位违法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超仲裁或诉讼时效。劳动者也面临一些风险,证据不足可能导致败诉;用人单位可能反诉,带来额外法律风险和心理压力;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需时间,可能要经历仲裁和诉讼等环节。
通过这起劳动争议案,能看到法律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也感受到律师专业能力的关键影响。面对类似法律问题,劳动者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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