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堪合律师是
广东合诚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8202010173128,服务地区为广东
湛江,联系地址位于湛江市
赤坎区龙潮路八区五巷1号楼。他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不予起诉、货款追偿、
合同纠纷等领域。作为
东莞市律师协会监事会会员与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委员、东莞市汇和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以及广东鹏日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广东合诚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成员,翁堪合律师在法律界有着重要的地位。他一直专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与研究,尤其在
经济犯罪、金融犯罪、刑事危机处理、刑民交叉、刑事控告案件办理方面经验丰富。
在众多案例中,翁堪合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湛江市薛某团队涉黑案件中,他作为被告人王某的辩护律师,取得了减轻辩护并
缓刑的效果;在湛江市超过12斤电子烟粉
毒品案件中,为许某辩护,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与经办部门沟通,实现了轻判;在湛江市何某等人
非法采矿罪案件中,通过法定降档辩护,在
法院阶段让当事人获得缓刑。此外,他还帮助顾问
公司通过诉讼及时保全,利用沟通技巧追回上百万的货款,同时保留了继续合作的机会。
以周某某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为例,能更直观地看到翁堪合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被告人周某某原是某公司塑胶部总监,负责公司仪器的采购、验收。在2023年5月至8月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为公司供应商张某谋取利益,收受张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27万元。2024年6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
周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其家属委托翁堪合律师为其辩护。翁堪合律师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周某某,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经过,细致梳理细节。他结合非公受贿罪的法律规定为周某某进行分析,发现周某某最初被认定的
职务侵占罪存在问题,提出周某某涉嫌的罪名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辩护方案,并得到了办案检察官的同意。在周某某退缴违法所得后,翁堪合律师成功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
到了法院阶段,翁堪合律师继续努力,通过与周某某的原公司协商,成功拿到了谅解书。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考虑到周某某的认罪认罚态度,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翁堪合律师在周某某一案中,充分运用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从案件证据入手,依据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权益。无论是前期罪名的准确认定,还是后期取保候审的办理以及谅解书的获取,都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方面的高超能力。在货款追偿等其他擅长领域,他同样以专业的态度和卓越的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是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