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堪合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与对手展开激烈交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罪名之争,扭转乾坤
在谢某某涉嫌
开设赌场罪案中,交锋一开始便异常激烈。检方有明确的客户指认谢某某接受投注,且其本人也如实供述,看似开设赌场罪的罪名板上钉钉。然而,翁堪合律师没有被表象所迷惑。他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谢某某,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细致梳理细节,深入分析流水情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规定,翁律师提出了大胆且合理的辩护观点——本案罪名应为
赌博罪。他抓住谢某某系初犯、如实坦白、涉案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低、获利少且自愿认罪认罚等核心情节,从主观恶性、犯罪地位等多方面充分论证谢某某
取保候审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最终,翁律师的专业论证让办案机关改变看法,对谢某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从犯认定,艰难博弈
黄某某涉嫌
诈骗罪一案,情况更为复杂。黄某某入职期间诈骗金额达30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众多女主播都指认她是
股东,负责培训、安排话术等,案件又是专案,且金额达50万以上基本无
缓刑判例,这对黄某某极为不利。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翁堪合律师详细阅卷,结合证据材料分析
公司经营和聊天模式是否构成诈骗,并与黄某某沟通辩护思路。当跟检察院协商给与黄某某从犯地位遭拒时,翁律师没有放弃。到了
法院阶段,他在确认黄某认罪的前提下,通过庭审发问,结合证据提出黄某属于从犯,不是股东也不是主管,只是主播的辩护意见,还指出不能排除所有涉案金额都是诈骗资金。庭后积极与法院沟通,在争取退赃的情况下,考虑对其适用缓刑。最终,一审法院认定黄某某为从犯,判处
有期徒刑六年,刑期大幅减少,达到了当事人预期。
罪名变更,缓刑可期
周某某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同样充满挑战。周某某被刑事拘留后,翁堪合律师及时介入。他发现周某某被认为涉嫌
职务侵占罪,但在与周某某沟通中,详细了解其接受款项的过程后,提出周某某涉嫌的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辩护方案,并取得办案检察官同意。然而,公司态度强硬,拒不接受调解。翁律师通过多次会见周某,在退缴违法所得后成功为其取保候审。之后在法院阶段,又通过协商为周某某拿到谅解书,最终周某某获得缓刑判决。
翁堪合律师在这些案件的交锋中,始终凭借对法律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的深入剖析,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展现了一名专业律师的卓越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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