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经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股东主张股利分配的,不能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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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知识】未经股东会决议的担保,若是向外的担保,且公司章程可以由董事会决议的,担保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实际控制人以及股东提供担保才是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报告编号:NO.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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