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满足基本的住房消费需求。以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为准,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职工家庭,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在武汉住房公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除购置房产之外,建造、翻修、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赁住房、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 20 %;租赁本市政府廉租住房、单身月收入低于 1900 元等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武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武汉地区现行的政策,即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8%,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比例均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核定。
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大概如下: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5、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以上的等。
住房公积金对于企业员工来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福利待遇。对于武汉大多数的人来说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也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接下来了解一下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吧。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在一般情形下,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具体的政策可以咨询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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