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湖南株洲的法律界,冀黎律师凭借二十余年的从业经验,成为了众多当事人信赖的对象。他是湖南湘东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刑事辩护团队部长,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
遗产继承、劳动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出色表现。
冀黎律师毕业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他不仅是律所的重要骨干,还曾任株洲市律师协会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在执业生涯中,他获得了诸多荣誉,2019年加入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后,当年就被评为“最佳新人律师”,之后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律师”,2024年更是被评为“年度最佳律师”,同时成为律所高级合伙人,还先后被
华律网评为“最具正义感律师”和“最具吸引力律师”。
冀黎律师在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中都有众多成功案例。在刑事案件方面,他在多个案件的不同阶段介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比如在胡某斌(化名)、刘某(化名)、王某(化名)等涉嫌不同
罪名的案件中,他在公安侦查阶段介入,提交
法律意见书后,公安机关撤案;在马某源马某源(化名)、李某某(化名)等涉嫌犯罪的案件中,他介入后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林某凤(化名)、谭某怡(化名)等涉嫌犯罪的案件中,他在
法院审判阶段介入,将指控的主犯最终判决认定为从犯,并判处
缓刑。
以胡某(化名)涉嫌
强奸罪一案为例,胡某(化名)在网上结识李某(化名),见面后李某(化名)却声称被胡某(化名)强奸并报警,胡某(化名)被刑拘。冀黎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前往看守所会见胡某(化名),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他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随后进行实地调查,向公安机关提交建议不予提请批捕的法律意见书暨
取保候审申请,但公安机关未采纳。他又向检察机关提交《建议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经过多次与检察官交换意见,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
逮捕决定,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冀黎律师总结,办理强奸罪案件,要重点关注受害人是否及时报案、有无证据证实有暴力手段和反抗行为、
犯罪嫌疑人事后有无反常表现等方面,以还原案件事实真相,避免错捕错判。
在谭某(化名)涉嫌协助
组织卖淫罪一案中,谭某(化名)在足浴店从事收银工作,还推介卖淫服务,被查获后
公诉机关给出实刑量刑建议。谭某(化名)家庭情况特殊,老公服刑,家中有幼子需要照顾。冀黎律师制定了有效的诉讼策略,让谭某(化名)接受认罪认罚,展示悔罪态度,同时向法庭展示谭某(化名)家庭情况,争取人文关怀。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谭某(化名)宣告缓刑。
在民事案件方面,冀黎律师也有出色表现。他代理的76名劳动者诉株洲某某大厨房
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劳动者权益全部得到实现,获赔
经济补偿金等一百余万元;代理某电梯
公司诉小区业主委员会电梯维保服务
合同纠纷一案,通过
强制执行扣划公共
维修基金,债权全部得以实现。
在何某某(化名)
危险驾驶案中,何某某(化名)酒后驾驶摩托车搭载乘客发生事故,血液酒精含量刚超刑责标准,事故责任为同等。冀黎律师发现其整体情节轻微,具有多项从宽情节,撰写辩护意见书建议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他总结,危险驾驶案件辩护应注重个案平衡,审查酒精含量与驾驶表现的关联性,区分行为动机与情节,收集悔罪表现和家庭因素等证据,精准把握法律政策。
在谭某某(化名)涉嫌
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中,谭某某(化名)与覃某某(化名)合谋假冒注册商标,冀黎律师了解案件细节和谭某某(化名)家庭情况后,发现谭某某(化名)在
共同犯罪中地位次要,具有从犯、
自首等情节,部分产品未流入市场,社会危害性较低。他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院认定谭某某(化名)系从犯、犯罪情节轻微,作出不起诉决定。他认为,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要精准界定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叠加法定从宽情节,动态评估社会危害性,考虑人性化辩护因素。
冀黎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他的这些经验总结也为法律同行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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