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知识产权和
商标法律领域,
北京刘东阳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办案能力,成为了行业内备受瞩目的法律专家。他现任职于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拥有8年执业经验,以专业精进、实践创新与行业贡献,持续助力商标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刘东阳律师拥有坚实的
教育背景,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法学学士,并在中国政法大学取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他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企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还担任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硕士企业导师等多项重要职务。他深耕商标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凭借“代理+诉讼”双轨并进的专业路径,构建了覆盖商标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服务能力。
在实务攻坚方面,刘东阳律师持续输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其中,“麻*天”“鑫老x坊”
商标侵权案分别入选《知识产权报》年度十大案例及地方司法典型案例。在“麻*天”商标侵权案中,
侵权方是原告的同行业竞争者,在“花椒油”商品上突出使用了“麻*天”商标,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侵权方29类“食用油”产品和“花椒油”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以及侵权方的使用在先抗辩理由是否有依据。刘东阳律师通过行政争议成功无效掉30类“花椒油”上的“蓉*卓越麻欢天”商标,并确认了“麻*天”和我方“麻*天”近似。在民事案件中主张侵权方不规范使用,同时主张“麻*天”和原告“麻*天”商标近似,通过行政案件接力民事案件的方式成功反击侵权方有关“使用在先抗辩”及“食用油和花椒油属于类似商品的主张”,获北京
海淀区人民
法院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维持。
“鑫老x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同样展现了刘东阳律师的专业能力。
安徽某食品有限
公司注册了“老x坊”商标并用于其生产的芝麻油等产品上,而
姑苏区某粮油经营部销售的“鑫老x坊”调和芝麻香油,使用的商标及产品外包装与安徽某食品有限
公司生产的“老x坊”纯芝麻油类似。刘东阳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最终法院认定“鑫老x坊”商标与“老x坊”商标近似,
马鞍山某食品有限公司、姑苏区某副食品经营部将“鑫老x坊”商标用于调和芝麻香油上的行为,侵害了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所享有的“老x坊”商标的专用权。
除了商标侵权案件,刘东阳律师在商标行政争议解决方面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
贵州某酿酒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中,他从商标与企业字号的功能区分及标志对比两个角度来阐述,并提交在先案例作为支撑,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复审决定。此案明确了商标与字号权的法律界限,统一了近似商标判定标准,强化了商标显著性审查,具有重要的典型行政争议解决价值。
在“35类不是万能商标,二审撤销一审判决”的案件中,刘东阳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成功为被告维权。案件涉及一起商标侵权纠纷,双方均注册了与“xx斋”相关的商标,但类别不同。一审中,法院认定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刘东阳律师帮助被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判决详细阐释了第35类服务商标与第21类商品商标的本质区别,认定被告的行为属于直接销售商品,未侵害原告第35类
商标权。
此外,刘东阳律师还服务过多家企业,在《正**教》同名作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零**”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等中,都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刘东阳律师以其在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高新技术等领域的专业能力,为众多企业提供了从商标布局、驰名认定到维权保护的一体化服务,实现了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他不仅在法律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就,还积极推动理论与实践融合,多次受邀在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开展
专题培训,赋能行业生态。在知识产权和商标法律领域,刘东阳律师无疑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卓越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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