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知识产权与
商标法律领域,
北京刘东阳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办案能力,成为了行业内备受瞩目的法律专家。
刘东阳律师任职于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拥有8年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目前为法学硕士在读。他身兼多职,不仅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企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还是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硕士企业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员等。他还入选了律新社-精品
知识产权律师名录,荣膺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标)律师20佳。
刘东阳律师深耕商标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采用“代理+诉讼”双轨并进的专业路径,构建了覆盖商标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服务能力。他既精通
商标注册、异议、无效宣告等确权程序,又擅长
商标侵权诉讼、
反不正当竞争及行政争议解决,对复杂疑难案件具备精准的法律判断与创新性解决方案。
在实务方面,刘东阳律师输出了众多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麻x天”“鑫老x坊”商标侵权案分别入选《知识产权报》年度十大案例及地方司法典型案例;“sxxxxs”商标撤销复审案获最高人民
法院提审并改判,“活动行”案成功以“使用在先”抗辩驳回原告诉求。
在“麻x天”商标侵权案中,
侵权方是原告的同行业竞争者,在“花椒油”商品上突出使用了“麻x天”商标,原告提起诉讼。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侵权方29类“食用油”产品和“花椒油”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以及侵权方的使用在先抗辩理由是否有依据。刘东阳律师团队通过行政争议成功无效掉30类“花椒油”上的相关商标,并确认了“麻x天”和原告“麻x天”近似。在民事案件中主张侵权方不规范使用,通过行政案件接力民事案件的方式成功反击侵权方主张,获法院支持。
“鑫老x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
安徽某食品有限
公司的“老x坊”商标被侵权。
姑苏区某粮油经营部销售的“鑫老x坊”调和芝麻香油,使用的商标及产品外包装与该公司“老x坊”纯芝麻油类似。法院认定“鑫老x坊”与“老x坊”为近似商标,
马鞍山某食品有限公司、姑苏区某副食品经营部的行为侵害了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在
贵州某酿酒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中,刘东阳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从商标与企业字号的功能区分及标志对比两个角度阐述,并提交在先案例支撑,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复审决定。此案明确了商标与字号权的法律界限,统一了近似商标判定标准,强化了商标显著性审查,具有典型行政争议解决价值。
“35类不是万能商标,二审撤销一审判决”一案中,原告某某斋投资公司拥有第35类“xx斋”商标,被告王X拥有第21类“xx斋”商标。一审法院认定王X构成侵权,二审中刘东阳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详细阐释第35类服务商标与第21类商品商标的本质区别,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外,刘东阳律师还服务过多家企业。在《正xx教》同名作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他服务某图书公司,通过合法性论证和司法保护路径跨越,推动
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图书领域的适用;在“零xx”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中,他服务某信息技术公司,挖掘案件细节,成功为企业拿回
商标权;在“廊x”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他服务某包装机械公司,为客户维护了权益,净化了市场。
刘东阳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成绩斐然,还积极推动行业发展。他作为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助力人才培养;多次受邀在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开展
专题培训,赋能行业生态。他以专业精进、实践创新与行业贡献,持续助力商标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是知识产权与商标领域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