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知识产权和
商标法律领域,
北京刘东阳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办案能力,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刘东阳律师拥有令人瞩目的
教育背景,他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又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取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他在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已执业8年,担任该所权益合伙人、企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同时,他还是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硕士企业导师、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员等,荣获律新社-精品
知识产权律师名录律师、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标)律师20佳等多项荣誉。
刘东阳律师深耕商标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构建了覆盖商标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服务能力。他既精通
商标注册、异议、无效宣告等确权程序,又擅长
商标侵权诉讼、
反不正当竞争及行政争议解决,尤其对复杂疑难案件具备精准的法律判断与创新性解决方案。
在实务中,刘东阳律师经办了众多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以“麻*天”商标侵权案为例,
侵权方是原告的同行业竞争者,在“花椒油”商品上突出使用了“麻*天”商标,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侵权方29类“食用油”产品和“花椒油”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以及侵权方的使用在先抗辩理由是否有依据。刘东阳律师通过行政争议成功无效掉30类“花椒油”上的“蓉*卓越麻*天”商标,并确认了“麻*天”和我方“麻*天”近似。在民事案件中主张侵权方不规范使用,同时主张“麻*天”和原告“麻*天”商标近似,通过行政案件接力民事案件的方式成功反击侵权方有关“使用在先抗辩”及“食用油和花椒油属于类似商品的主张”,最终获得北京
海淀区人民
法院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维持。
“鑫老x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同样展现了刘东阳律师的专业能力。
安徽某食品有限
公司注册了“老x坊”商标及图形商标,并用于其生产的芝麻油等产品上。而
姑苏区某粮油经营部销售的“鑫x坊”调和芝麻香油,使用的商标及产品外包装与该
公司生产的“老x坊”纯芝麻油类似。刘东阳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论证,最终法院认定“鑫老x坊”商标与“老x坊”商标近似,
马鞍山某食品有限公司、姑苏区某副食品经营部的行为侵害了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所享有的“老x坊”商标的专用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在“
贵州某酿酒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中,刘东阳律师从商标与企业字号的功能区分及标志对比两个角度来阐述,并提交在先案例作为支撑,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复审决定。此案不仅明确了商标与字号权的法律界限,统一了近似商标判定标准,强化了商标显著性审查,还展现了司法对行政裁量的监督作用,具有典型的行政争议解决价值。
“35类不是万能商标,二审撤销一审判决”一案中,刘东阳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详细阐释了第35类服务商标与第21类商品商标的本质区别。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了某某斋投资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此案明确了第35类“服务商标”和第21类“商品商标”的不同行为模式,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此外,刘东阳律师还在《正**教》同名作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零**”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等中,凭借其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精湛的办案技巧,为客户维护了合法权益。
刘东阳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表现出色,还积极推动理论与实践融合,多次受邀在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开展
专题培训,为行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他以专业精进、实践创新与行业贡献,持续助力商标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是知识产权和商标领域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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