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知识产权和
商标法律领域,
北京刘东阳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办案能力,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刘东阳律师执业于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拥有8年的执业年限。他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取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这样的
教育背景为他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企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同时还担任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硕士企业导师等多个重要职务,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他是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员,还入选了律新社-精品
知识产权律师名录,荣获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标)律师20佳等荣誉。
刘东阳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高新技术等领域。他深耕商标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通过“代理+诉讼”双轨并进的专业路径,构建了覆盖商标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服务能力。他既精通
商标注册、异议、无效宣告等确权程序,又擅长
商标侵权诉讼、
反不正当竞争及行政争议解决,对复杂疑难案件具备精准的法律判断与创新性解决方案。
在实务方面,刘东阳律师输出了众多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在“麻*天”商标侵权案中,
侵权方是原告的同行业竞争者,在“花椒油”商品上突出使用“麻*天”商标,引发了诉讼。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侵权方29类“食用油”产品和“花椒油”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以及侵权方的使用在先抗辩理由是否有依据。刘东阳律师协助原告通过行政争议成功无效掉30类“花椒油”上的“蓉*卓越麻*天”商标,并确认了“麻*天”和我方“麻*天”近似。在民事案件中主张侵权方不规范使用,同时主张“麻*天”和原告“麻*天”商标近似,通过行政案件接力民事案件的方式成功反击侵权方有关“使用在先抗辩”及“食用油和花椒油属于类似商品的主张”,最终获北京
海淀区人民
法院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维持。
“鑫老x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同样展现了刘东阳律师的专业能力。
安徽某食品有限
公司注册了“老x坊”商标及图形商标并用于其生产的芝麻油等产品上。
姑苏区某粮油经营部销售的“鑫x坊”调和芝麻香油,使用的商标及产品外包装与该
公司的“老x坊”纯芝麻油类似。刘东阳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论证,最终法院认定“鑫老x坊”商标与“老x坊”商标近似,
马鞍山某食品有限公司、姑苏区某副食品经营部将“鑫老x坊”商标用于调和芝麻香油上的行为,侵害了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所享有的“老x坊”商标的专用权,判决相关方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
在
贵州某酿酒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中,刘东阳律师从商标与企业字号的功能区分及标志对比两个角度来阐述,并提交在先案例作为支撑,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复审决定。此案不仅明确了商标与字号权的法律界限,统一了近似商标判定标准,强化了商标显著性审查,还体现了典型行政争议解决价值。
在“35类不是万能商标,二审撤销一审判决”的案件中,作为被告代理律师,刘东阳律师准确把握第35类服务商标与第21类商品商标的本质区别。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了某某斋投资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刘东阳律师通过详细阐释两类商标在服务目的与性质、行为模式等方面的差异,成功为被告维护了合法权益。
此外,刘东阳律师还服务过多家企业,在《正**教》同名作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零**”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等中,都凭借其专业能力和创新思维,为企业解决了难题,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刘东阳律师以其专业精进、实践创新与行业贡献,持续助力商标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是知识产权和商标领域值得信赖的卓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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