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袤天地中,
知识产权与商标领域犹如一片复杂而充满挑战的丛林。
北京刘东阳律师,凭借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这片丛林中开辟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成功之路。
刘东阳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市京师
律师事务所,拥有8年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深造,取得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学位。这样的
教育背景为他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不仅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企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还担任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硕士企业导师等多项重要职务,是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员,还荣登律新社2025年度风云榜知识产权(商标)律师20佳。
刘东阳律师擅长的领域涵盖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以及高新技术等方面。他深耕
商标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采用“代理+诉讼”双轨并进的专业路径,构建了覆盖商标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服务能力。他既精通
商标注册、异议、无效宣告等确权程序,又擅长
商标侵权诉讼、
反不正当竞争及行政争议解决,对复杂疑难案件有着精准的法律判断与创新性解决方案。
在实务方面,刘东阳律师输出了众多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麻*天”商标侵权案中,
侵权方是原告的同行业竞争者,在“花椒油”商品上突出使用“麻*天”商标,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侵权方29类“食用油”产品和“花椒油”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以及侵权方的使用在先抗辩理由是否有依据。刘东阳律师通过行政争议成功无效掉30类“花椒油”上的相关商标,并确认了“麻*天”和原告“麻*天”近似。通过行政案件接力民事案件的方式成功反击侵权方的主张,获北京
海淀区人民
法院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维持。
“鑫老x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同样展现了刘东阳律师的专业能力。
安徽某食品有限
公司注册的“老x坊”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而
姑苏区某粮油经营部销售的“鑫老x坊”调和芝麻香油,使用的商标及产品外包装与该
公司的“老x坊”纯芝麻油类似。刘东阳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指出“鑫老x坊”商标与“老x坊”商标近似,
马鞍山某食品有限公司、姑苏区某副食品经营部的行为侵害了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最终获得法院支持,该案例被马鞍山中院评为年度10大典型案例。
在
贵州某酿酒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中,刘东阳律师从商标与企业字号的功能区分及标志对比两个角度进行阐述,并提交在先案例作为支撑,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复审决定。此案明确了商标与字号权的法律界限,统一了近似商标判定标准,强化了商标显著性审查,具有典型的行政争议解决价值。
在“35类不是万能商标,二审撤销一审判决”的案件中,涉及第35类服务商标与第21类商品商标的本质区别。刘东阳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详细阐释了两类商标在服务目的与性质、行为模式上的本质差异。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明确了第35类与第21类商标的本质区别,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此外,刘东阳律师还在《正**教》同名作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为图书公司证明书名知名度和显著性,推动
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图书领域的适用;在“零**”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中,为信息技术公司成功拿回
商标权;在“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为包装机械公司维护了权益,净化了市场。
刘东阳律师不仅在案件处理上表现卓越,还积极推动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作为北京化工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他助力人才培养;多次受邀在行业协会、监管部门开展
专题培训,赋能行业生态。他以专业精进、实践创新与行业贡献,持续助力商标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是知识产权与商标领域当之无愧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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