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男方步步紧逼,女方权益岌岌可危
A女士与B先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两子。二人共同经营“A”
公司,积累了一定的固定资产。然而,2004年起,B先生开始独断专行,频繁投资失败,双方矛盾逐渐加深。2018年,B先生提出
离婚,A女士因次子年幼未同意。此后,B先生更是变本加厉,挂失补办公司
营业执照、私刻公章、解除老员工职务、安排亲属掌握经营权,并多次低价出售公司名下房产,所得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B先生的一系列行为,严重损害了A女士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财产归属明确,男方行为违法
王福玲律师经过深入分析,指出诉争财产系A女士与B先生的
夫妻共同财产。根据《
民法典》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A”公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取得,其所有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A女士婚内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得到支持。同时,王福玲律师认为,被告私自变卖的10套房产已经变现,A女士有权要求被告按照市场价70%对其进行折价补偿。
诉讼策略:环环相扣,步步为营
起诉前:保全财产,阻止转移
受疫情影响,王福玲律师通过电话沟通了解案情,并结合案情紧迫性和相关法律规定,建议A女士尽快阻止对方继续转移财产。确定方案后,通过线上办理委托手续,收集证据,立案并保全财产,成功阻止了B先生继续转移房产。
开庭后:沟通法官,赢得胜诉
因案件复杂,双方当事人又都在国外,法官较为谨慎。王福玲律师为排除法官疑虑,通过整理诉讼裁判文书网的案例做大数据分析并撰写论文分享给法官,又根据庭审及谈话情况给法官邮寄代理意见,最终获得法官支持,成功获得胜诉判决。
判决后:
强制执行,保障权益
判决书生效后,考虑到当事人还在国外,王福玲律师免费为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将判决给A女士的房产通过执行程序转移登记至其名下,被告应承担的部分补偿款通过拍卖其名下房屋,后流拍直接以物抵偿,保证了胜诉结果落地。
案件小结:维护权益,彰显正义
这起婚内
财产分割纠纷案件,因男方婚内故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而起。在双方未离婚(涉外
离婚程序较为复杂)的情况下,王福玲律师通过精湛的法律技巧和严谨的诉讼策略,成功保护了A女士的合法财产利益,让B先生付出了应有的代价。这不仅体现了王福玲律师在婚姻家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除了这起案件,王福玲律师还办理过众多其他案件,如“A女士离婚及财产分割维权案”“A女士申请人格权侵害禁止令案”“A女士撤销婚姻及财产分割维权案”等。在这些案件中,她始终秉持“专业、协作、融合”的执业准则,以“用真诚和专业陪您走最艰难的路,用温暖和希望重启您的幸福人生”为使命,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业内肯定、社会赞誉和当事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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