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莹萍是
浙江明权
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7年,执业证号为13310201911105874。她办案作风踏实严谨,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从实际效果出发,灵活运用手段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7年里办理过婚姻、合同等各类案件,还投身公益,担任法律顾问、开展普法讲座。在高龄老人
监护权案和货款纠纷案中表现出色,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合法权益。
走进叶莹萍律师:专业服务与公益担当并存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会遇到各种法律难题。婚姻家庭纠纷可能让原本亲密的关系陷入僵局,
合同纠纷会使商业合作出现裂痕,债权债务问题也常常让人头疼不已。当这些问题出现时,一位专业靠谱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天,就来认识一下
台州的叶莹萍律师。
叶莹萍律师性别女,执业证号为13310201911105874,在浙江明权律师事务所执业,律所位于
温岭市横湖中路159号温岭总商会大厦4楼。她从事律师工作已有7年,在这7年里,办理了各类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侵权综合、
刑事辩护案件。她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不仅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更注重在实践中运用所学。在办案时,她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法律和非法律手段,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叶莹萍律师还长期投身于社会公益志愿法律服务。她担任松门镇4个村的法律顾问,为村民们解决法律问题。同时,她还兼职温岭市城南镇团委副书记,任职期间根据团委工作安排开展了系列活动,为中小学生、村民等不同群体开展普法讲座,让更多人了解
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高龄老人监护权案:为当事人扫清法律障碍
在叶莹萍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高龄老人监护权的案件十分典型。申请人蒋世平是被申请人的儿子,被申请人年事已高,从2019年起生活就无法自理,意志模糊,连亲人都无法辨别。为了便于处理母亲相关事务,蒋世平向
法院申请宣告母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
监护人。
这起案件是特别程序案件,存在两个难点。一方面,需要通过
司法鉴定证明被申请人已完全丧失认知和表达能力,达到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标准。另一方面,在指定监护人时,要征得其他近亲属的同意,确保监护人人选没有争议。
叶莹萍律师代理蒋世平提出申请。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叶律师全程代理特别程序。她协助申请人完成司法鉴定的委托与推进,积极与鉴定机构沟通,确保鉴定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她还认真梳理近亲属的意见,多次与其他子女沟通交流,最终让各方一致认可由蒋世平担任监护人。
法院经审理后,依据司法鉴定意见,即被申请人患器质性精神障碍,目前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申请人蒋世平为监护人,其他子女均无异议。该判决为终审判决,申请人的全部申请事项均获法院支持。叶莹萍律师的努力为后续处理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事务扫清了法律障碍。
买卖合同货款纠纷:助力原告全额胜诉
叶莹萍律师还处理过一起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件。原告
公司长期向被告个人供应鞋子,双方通过微信沟通下单。初期是现结,后来允许被告半年或年底结算。到2023年底双方停止交易时,被告尚欠货款28万余元,此后陆续支付了部分款项,截至起诉时仍欠91461元。原告催讨无果后,向法院诉请被告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这起案件存在一些难点。被告未到庭应诉,放弃了质证抗辩,法院只能依据原告单方提供的证据来认定事实。被告曾在微信中要求减少货款,但双方未达成一致,需要论证该主张缺乏依据。而且欠款形成时间跨度长,需要清晰梳理对账单、付款记录及微信聊天内容,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叶莹萍律师接手案件后,系统整理了微信聊天记录、电子账单等证据,将各项证据进行分类、标注,使其更加清晰明了。在庭审中,她依据整理好的证据进行有力的辩论,论证被告的主张缺乏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叶律师的代理意见,全额支持货款91461元及按LPR上浮50%计算的逾期利息(自起诉之日计起),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实现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无论是高龄老人监护权案件,还是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件,叶莹萍律师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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