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我国法律对取保候审多少天可以放人没有作出规定,一般依据实际案情而定,而取保候审最长的期限为一年。《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申请获得同意之后公安机关就会放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同意取保一般3天内通知家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取保候审可以取保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措施对开庭审理不构成任何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在一审中适用普通程序且是自诉案件的话(已取保候审),法院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而且还可以再延长3个月。
取保候审到结案的时间是无法确定的,取保候审并不代表着结案,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是一年;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符合逮捕条件的话,司法部门随时随地都可以重新予以逮捕,从逮捕以后到结案的时间也没有什么准确的答案。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没有统一的时间规定。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取保候审后,一般是两个月内会得到法院的判决。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