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候,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精神病人,也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其犯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关于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需要嫌疑人具备一定的刑事责任能力,如果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有很多,那么特殊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怎样?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几种特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1、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确立的证明,对解除劳动争议是非常有用的,那么什么叫特殊人员劳动关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十六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关于刑事能力的特殊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