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辩护 >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是怎么规定的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是怎么规定的

2022.01.06 刑事辩护 1424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

(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中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由此可以看出:

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

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2)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中国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3)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中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中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醉酒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中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主要是考虑到,醉酒的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而且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导致醉酒的发生,完全有控制能力。

3、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又聋又哑的人和盲人,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他们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他们应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负刑事责任。另一方面,由于他们生理上的缺陷,他们在接受教育以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必然受到一定的局限,其辨认是非的能力比正常人要差,所以,法律一般规定对他们的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特殊人员刑事责任能力是怎么规定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郭克南律师 2020.02.24 1241人看过
  •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如何规定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康欣律师 2020.01.06 1029人看过
  •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是怎样规定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王楠律师 2020.07.16 882人看过
  •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是怎样的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宁方方律师 2019.08.13 1364人看过
  •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是多大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刘辉律师 2019.08.15 1089人看过
  •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规定是怎样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刘辉律师 2020.04.23 1376人看过
  • 刑事责任能力是怎么规定的

    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孟祥昌律师 2020.12.21 970人看过
  • 刑事责任能力怎么划分的

    刑事责任能力划分主要从刑事责任年龄和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两方面进行划分。一、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了规定。二、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三、其他情形的刑事责任能力。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0.07.07 2161人看过
  • 刑事责任能力的年龄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就是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原文如下: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赵善博律师 2019.08.05 3119人看过

刘辉

河北德公律师事务所

刘辉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33518

    精选解答
  • 40185486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有哪些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而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候,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精神病人,也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其犯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关于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几种特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几种特殊人的刑事责任能力1、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1)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
  • 特殊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怎样
    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需要嫌疑人具备一定的刑事责任能力,如果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有很多,那么特殊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怎样?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对特别情况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做出了哪些特殊的规定
    核心内容:刑事责任的主体是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有哪些特殊情况应该如何处理以下由华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
  • 刑事能力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十六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关于刑事能力的特殊规定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