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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在借条等债权凭证或借款合同中签名或盖章,但未注明身份,属于保证人吗

2024.04.11 公司法 91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风险提示:签订借款合同时明确约定借款人、保证人 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人、保证人的明确约定对于法院认定案件事实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很多公司企业在民商事往来中仍存在不规范书面协议的问题,基于对合同向对方的信任或碍于情面,许多重要事项仅作口头约定,这种不规范的交易行为只会为日后产生纠纷并无法保证合法权利得以实现埋下隐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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