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离休、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出境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经管理中心核准即可办理转账支付。
提取公积金需要以下条件:(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线下查询: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
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地点: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线下查询: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一般都是银联的借记卡。申请提取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房租发票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