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磨一剑,情法理交融解家事纷争
张月红,
上海汇业(
宁波)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宁波市首批名优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十四年,承办案件千余起,以扎实专业与温情服务,赢得当事人广泛赞誉,在业内树立起卓越口碑。
案件整体概况
谭某与何某于2015年
结婚生女,何某嗜赌成性致家庭经济受损,双方自2019年6月起
分居。谭某曾于2023年7月
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予
离婚。之后双方仅联系过一次讨论孩子问题,被告无挽留意思。2024年10月14日,谭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主张婚生女由其
抚养,被告每月支付
抚养费2000元。
本案核心争议与办理阻碍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婚生女儿的
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标准。谭某虽首次起诉离婚未获准许,但此次再次起诉,需有力证明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同时,在女儿抚养权问题上,孩子已满八周岁,需尊重其真实意愿,并争取合理抚养费标准,这些都给案件办理带来挑战。
律师分步办案实操方案
1.证明感情破裂:张月红律师精准把握离婚案件关键要素,组织详实证据。证明双方分居已逾五年、首次离婚判决后双方无有效联系、被告无挽留意思等关键事实,充分展现双方感情现状,为法院认定感情彻底破裂提供坚实依据。
2.确定抚养权归属:巧妙运用《
民法典》中尊重已满八周岁子女真实意愿的规定,通过制作询问笔录,清晰固定孩子愿意由母亲抚养的意愿陈述,有力支持委托人争取女儿抚养权的诉求。
3.争取合理抚养费:依据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实际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虽低于原告主张,但符合法律规定的合理标准,切实维护了委托人及婚生女的合法权益。
案件最终处置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本案中谭某两次起诉坚持离婚,表明双方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感情确已彻底破裂,遂判决准许谭某与何某离婚。关于抚养权,因婚生女已满八周岁且表示愿意由母亲抚养,故支持谭某抚养婚生女的请求,何某自2024年11月起每月月底前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婚生女十八周岁为止,驳回谭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同类纠纷法律提醒
在婚姻家事纠纷中,如涉及离婚诉讼,需充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对于
子女抚养权问题,已满八周岁子女的意愿至关重要,应通过合法合理方式固定其真实意愿。同时,抚养费标准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当地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子女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案为同类纠纷处理提供了典型范例,提醒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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