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纠纷 > 铁岭市清河区产假休多久

铁岭市清河区产假休多久

2021.09.22 劳动纠纷 90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张燕鹏

河北邢广习律师事务所

张燕鹏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 25358

    精选解答
  • 56259393

    阅读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