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非本市居住证怎么申请
2019.03.28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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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一、办理材料
1.符合
天津市
居住证照片标准的电子照片(注:到窗口单位申领居住证不需提供照片,如对制证照片有特殊要求或全国人口信息库中无照片的申请人应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提供光盘介质的电子照片);
2.《居民
户口簿》或
居民身份证;
3.合法居所证明包括: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或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
(3)借住在我市居民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以及房屋所有人同意居住的证明;
(4)居住在单位(学校)内部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二、办理流程
1、按照要求上传符合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的电子照片(具体标准见提交材料第1项内容),并选择证件领取方式。
2、上传身份证明和合法居所证明材料照片后提交申领信息。
3、成功办理居住证的,按照已选择的证件领取方式,前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自取或使用邮政EMS服务速递上门。
- 法律依据
- 《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
- 第五条境内来津人员拟在津居住7日以上的,应当依照《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申报居住登记时,自然人申请人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合法居所证明和近期照片;法人申请人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请人员名册。申请人员名册应当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文化程度、户籍地址、技术职称、居住地址等项目,并加盖单位公章。
- 第六条已居住半年以上(以居住登记或暂住登记日期为准)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依照本细则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津就学或从事流动性作业的境内来津人员,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本细则有关规定申领居住证。
- 第七条自然人申请人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居所证明复印件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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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的电子照片(注:到窗口单位申领居住证不需提供照片,如对制证照片有特殊要求或全国人口信息库中无照片的申请人应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提供光盘介质的电子照片)。《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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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单位经办人网上预约申报后,在预定日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提交本单位积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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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提出,单位经办人网上预约申报后,在预定日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提交本单位积分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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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乡统一的低保标准,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700元统一调整为860元。统一城乡低收入家庭范围和救助标准。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由每人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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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打印居住证申请表交申领人核对、补充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后,出具受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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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申报:申报义务人到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居住登记的,应当填写申报表格,经签名确认后,由受理点出具受理回执。申报义务人第一次申报时,应当按规定出示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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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还未公布社保缴费基数,所以继续沿用2019年的标准。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364元和17613元;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3364元。
袁超律师
201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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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购房政策:本市户籍家庭没有限制,但限贷,每个家庭或个人限贷2套房,2套及以上住房不得贷款买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范围内购房,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缴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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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户口政策之人才落户。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以申请在津落户:1.学历型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2.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3.技能型人才。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