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30日;3、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
1、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30日;3、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
1、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30日;3、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
1、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30日;3、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
1、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30日;3、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
1、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30日;3、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
1、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30日;3、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
1、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所在单位增加生育假(产假)30日;3、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
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