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耕37年,铸就强大实力
天津东方
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8年,是天津较早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也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37年的风雨兼程,东方所已在
北京、
广州、
沈阳等13城设立分支机构,服务网络覆盖全国核心区域。拥有400余名执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资深律师占比80%,总部律师规模达140人。累计服务当事人超10万人次、服务企业近千家,办结案件数十万件,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破亿元。如此耀眼的成绩,是东方所实力的有力证明。
二、全领域服务,满足多元需求
东方所设有24个专业化法律部门,构建了全领域法律服务体系。无论是刑事法律事务、民事与婚姻家事,还是
公司与金融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等,东方所都能提供专业的服务。比如在刑事法律事务方面,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风险防控,为
犯罪嫌疑人进行有力辩护;在民事与婚姻家事领域,处理婚姻继承、房产确权等纠纷,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三、独特优势,打造卓越服务
党建与文化引领
东方所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将党的领导贯穿律所治理、队伍建设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形成“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以“家文化”为底蕴,构建“互助、共生、成长”的律所生态,建立完善的传帮带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增强团队归属感与向心力。
标准化与专业化保障
建立全流程标准化办案体系,从案件接收到结案归档实现闭环管理,有效控制办案风险,提升服务质量。以24个专业化部门为载体,推动律师从“万金油”向“专家型”转型,各领域均配备专业团队,深耕细分领域,还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
规模化与创新驱动
以天津为总部,辐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东北地区的分所布局,实现资源共享与跨区域服务能力升级。积极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探索线上法律服务模式,关注新兴领域法律服务需求,持续拓展业务边界。
四、心系客户,践行社会责任
东方所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建立客户分级服务体系,提供定制化服务方案,注重客户沟通体验,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防范潜在法律风险。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组织律师参与
法律援助、公益
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活动,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案例展示
案例一:精准拆解排除妨害纠纷案
曾被卷入排除妨害纠纷的被告赵女士,被原告指控非法占用房屋,要求搬离赔偿。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宫学延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调查发现原告无法提供房屋产权登记等证明其拥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依据,诉讼主体资格存在致命缺陷。庭审时,宫律师直击程序要害,指出原告无权主张排除妨害,同时提交赵女士合法占有使用房屋的完整证据链。最终,法庭采纳宫律师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求,赵女士合法权益得以彻底维护。
案例二: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23年,宋某因突发症状前往某A医院就诊,治疗期间病情未缓解,转至某B医院后确诊为脓毒血症等,遗留长期后遗症。家属认为A医院存在误诊延误,委托东方律师事务所胥童祥律师代理维权。胥律师团队全面梳理病历资料,发现A医院未充分鉴别诊断且延误转诊时机。经
司法鉴定,A医院的诊疗行为与宋某的损害后果存在同等因果关系。胥律师依据相关法律主张赔偿项目,通过多次开庭,为宋某争取到涵盖医疗费、护理费、
残疾赔偿等在内的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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