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很多时候,我们可能会在公司工作,那么如果我们和公司已经谈好了要入职的话,但是公司之后拒绝应该怎样进行处理?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拒绝员工入职要合法合规、尊重且明确。做法包括及时沟通,避免对方白做准备;用邮件或信函正式通知,说明非能力原因;表达感谢,肯定表现;避免争议内容,保护隐私,这样可体现关怀、减少风险。

公司入职要求提供征信报告,员工可拒绝。法律未明确规定公司能强制索要,征信报告属隐私,员工有信息自主权。岗位与信用风险关联不大时,公司要求缺乏合理性,随意拒录或构成歧视,员工可协商替代方式。

员工入职拒绝签合同,企业可分三步处理:入职一个月内书面催告,留存通知;若员工仍拒签,一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正常结算工资;超一个月未签有支付双倍工资风险,超一年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要保留证据。

入职公司后维权可从四方面着手:一是及时签书面合同,拒签可要求双倍工资;二是确保薪酬福利到位,未缴社保公积金可反映;三是保障工作环境与权益,可拒绝超时加班;四是按协商、投诉、仲裁、诉讼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