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房产中介买卖房屋有何风险
2019.02.25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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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骗局一:利用虚假身份骗取
定金及购房款。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
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使购房者既未得到房屋还损失了资金。
骗局二:利用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
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误以为施骗者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向其交纳定金或购房款,因此上当受骗。
骗局三:假借购房贷款骗取交易房屋。眼下,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审批程序,都要求卖方先将房屋办理至买方名下后,由买方再向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施骗者容易利用这种贷款审批程序,实施诈骗行为。
骗局四:卖房人恶意转移资产交易更名无法完成。卖房人与其他人有债务纠纷,面临被查封资产,急于将名下房产变现,由于此时房屋处于自然状态,交易可以受理,但房屋产权登记到买受人名下尚需一定工作时限,在此期间,房产尚处于卖房人名下,不能对抗司法查封,一旦卖房人名下房产被司法查封,交易更名将无法完成,此时如果买房人已将购房款付给卖房人,就存在索要房款问题,其复杂程度可想而知。
骗局五:房产中介违规经营造成风险。中介公司守法经营意识、规范服务水平良莠不齐,个别中介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直接导致房屋交易风险的频繁发生。因此通过中介公司买卖房屋,遇到问题应向房产部门咨询,不要一味听信中介公司。
- 法律依据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条
-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三条 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
- (一)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条件,实施收费的;
- (二)违反收费管理权限,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收费的;
- (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频次、超越收费时限收费的;
- (四)违反已签定的协议(合同)实施收费的;
- (五)违反自愿原则,与行政机关或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行业组织联合下发文件或协议,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并收费的;
- (六)公证性的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服务成果收费的;
- (七)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或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的;
- (八)违反规定相互串通,垄断或操纵服务市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 (九)违反规定搞不正当价格竞争,以低于本单位服务成本收费的;
- (十)其它违反本规定的收费行为。
报告编号:NO.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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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有营业执照的房产中介公司比较可靠,没有营业执照是不允许办理房产中介公司业务的,所以没有任何保障,可能收了钱人就跑了。中介公司不是你的代理人,中介公司是为买卖双方服务的,所以不要轻信中介公司服务人员的口头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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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通过中介买卖房屋已经是主流。实践中,大部分中介都是比较规范的,也有部分中介公司浑水摸鱼,通过欺骗业主从牟利。防范中介公司侵害业主利益,首先要清楚中介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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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公司将《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合二为一。中介公司故意不履行解释居间报酬所对应的具体含义的义务。中介公司故意以口头形式作出部分承诺。中介公司诱使购房人签订规避中介公司责任与风险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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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合同编号,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中介的营业执照号,中介资质证书号,出售房屋的情况,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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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可按以下流程起诉:1、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并准备起诉书与其他需要的材料;2、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3、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缴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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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可按以下流程起诉:1、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并准备起诉书与其他需要的材料;2、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3、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缴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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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可按以下流程起诉:1、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并准备起诉书与其他需要的材料;2、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3、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缴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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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待售——房价变化一方吃亏。把交易价格“做低”——对买房人再次交易不利。不过户先公证——公证效力受质疑。找物业改底单——合同效力将失去。改了底单就等于改了原来的购房合同,重新签了一个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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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所以房屋中介如果作为买卖合同的主体签订买卖合同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但经过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张烨律师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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