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总产权复印件1份;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首先要准备好需要的材料,然后去国土资源局提出登记申请;相关部门收到办理申请后会对土地登记申请人进行土地的调查、核实以及测量等,确定土地的情况和申请人的登记情况是否有出入。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
土地登记申请: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土地使用证办理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等等。
土地使用证办理: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土地登记申请,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
购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应由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