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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抵押后地上附着物还能抵押吗

2023.11.07 房产纠纷 414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因此,无论将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还是分别抵押,只要办理了相应的抵押登记,其抵押权的设立应为有效。只要在实现抵押权时,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所有权归属同一竞买人或者买受人,就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一体化原则并不相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报告编号:NO.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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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梅

河北冠彬律师事务所

李荣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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