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律师这个行业,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施新沛律师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认定纠纷案中,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能力和对正义的执着坚守。
案件的主角甲与乙是父子关系,他们因村内“三角形水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了激烈争议。这块实测面积0.61亩的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后来被纳入征收范围,巨大的利益诱惑让父子俩的矛盾迅速激化,引发了多轮诉讼。
上世纪八十年代第一轮土地承包时,甲户取得了案涉水田的承包经营权。1990年左右,因为乙家庭生活困难,甲出于亲情将水田交由乙实际管理耕种。可谁能想到,这一善举却成了日后纷争的导火索。在1988年、1998年两轮土地承包及延包过程中,乙留存于当地农村经营服务站的1998年承包土地目录表,与档案馆存档的原始档案内容不一致,存在事后人工添加地块、四至等内容,而这些添加部分还是乙联系原村干部私自填写的。
面对如此复杂的案情,施新沛律师作为甲的代理律师,没有丝毫退缩。她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查阅大量的
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在诉讼过程中,她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指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无需前置行政确权,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施新沛律师紧紧抓住土地承包权属认定以档案馆留存的原始承包合同、档案资料为准这一关键要点,力证乙私自篡改的材料不具备合法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其享有承包权的依据。同时,她还敏锐地发现乙在庭审中的陈述前后矛盾,结合证据规则,成功说服法院对乙作出不利认定。另外,乙提交的家庭调解协议、社区居委会证明等证据,也被施新沛律师一一拆解,指出其无法证实乙享有案涉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施新沛律师的努力下,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乙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确认案涉“三角形水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归甲所有,并且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乙承担。这场胜利,不仅是法律的胜利,更是施新沛律师坚守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生动体现。
施新沛律师的法律之路开始于1997年,就像一颗种子,一旦扎根,便不断生长发芽。2003年到2010年,她担任
花垣县边城法律服务所主任兼花垣县妇女儿童
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在这个岗位上,她接触到了大量需要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也更加坚定了自己为弱势群体发声的信念。2011年,她正式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开启了新的征程。
多年的从业经历,让施新沛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她擅长处理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的案件。在她办理的众多案件中,“女童吴某甲、吴某乙维权案”被评为2018年
湖南省妇联维权信访典范案例,《小学生野炊
醉酒身体权、健康权维权案》入选司法部案例库,《亲生父母不履行义务,
离婚后继父担任临时
监护人为未成年人维权案》被评为优秀案例入选湖南省律师协会论文、案例集。这些荣誉的背后,是她无数个日夜的辛勤付出,是她对每一个案件的认真负责。
施新沛律师还荣获了众多荣誉称号,2009年荣获“花垣县感动苗疆十大杰出女性”荣誉称号、“
湘西首届道德模范提名奖”,2010年被评为湖南省十佳法律服务工作者,2016年被国务院妇女儿
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等。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更是对她坚守律师行业、为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的肯定。
作为湖南湘州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花垣县妇联兼职副主席,湖南省婚姻研究会理事,施新沛律师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于法律服务工作中。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律师行业的坚持与热爱。
施新沛律师,一位在法律道路上坚守多年的女性。1976年12月出生的她,毕业于吉首大学经济法学专业。她擅长处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案件,服务地区为湖南湘西。如果你在这些方面有法律需求,可以前往湖南省
吉首市载富路10号富华大厦507室、607室找到她。相信在她的帮助下,你一定能在法律的道路上找到正义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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