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须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其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向发包方和乡镇经管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反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即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者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其他自然资源的权利。从实践中来看,物权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1、应由农户家庭成员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发包方提出申请,由发包方报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分别与分立后的农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并分别向分离后的农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农户家庭未能就承包地分割达成一致的,按原有承包关系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待其达成一致后,再依法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颁证。2、对承包户因离婚要求分户的,应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按照双方当事人提出的分户申请和承包地分割方案,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后,再予以确权登记颁证。对离婚后在原居住地生活,或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妇女或入赘婿,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对其承包地应按照离婚时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确定的承包地,依法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1、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2、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抵押。但是采用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登记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可以将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节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1)和解。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在没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纠纷;(2)调解;(3)仲裁;(4)诉讼。
不是。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收益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如果是以家庭形式承包的,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