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无偿取得,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2、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期限的,该期限不得超过承包经营权的期剩余年限,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30年,承包人已使用20年,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3、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原则。受让方应居于农业生产的能力,这是对受让方主体资格的要求。倘若不能从事生产经营,就不能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在同等条件下,较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可优先取得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方式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不是。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不能被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是的。按照对物权类型的划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是农户或经济组织在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上依照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农业经营活动的权利。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依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收益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如果是以家庭形式承包的,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收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农村土地在承包期内,如果有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主自愿放弃承包的土地等情形时,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经营权证收回后加注作废字样。
1、实行承包地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2、“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三权分置”的重要意义,妥善处理“三权”的相互关系,正确运用“三权分置”理论指导改革实践,不断探索和丰富“三权分置”的具体实现形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可由当事人双方签订转让合同,然后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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