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福建福州,有这样一位令人瞩目的律师——何俊梅。她是
北京乾成(福州)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尽管执业仅有4年,可她凭借严谨负责的态度、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办案能力,收获了众多委托人的高度认可与良好口碑。
不少委托人都提到,何俊梅律师在服务过程中特别有耐心。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她总是愿意花时间与委托人深入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就拿一位遭遇
民间借贷纠纷的委托人来说,一开始他对整个法律流程一头雾水,心里充满了焦虑和不安。何律师在与他沟通时,认真倾听他的讲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他解释法律条文和可能的诉讼结果,让他逐渐放下心来。在后续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只要委托人有疑问,何律师都会及时回复,耐心解答,让委托人始终清楚案件的进展情况。这种耐心的沟通方式,让委托人感受到了尊重和关怀,也为案件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何俊梅律师对待每一个案件都极其负责,总是全力以赴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在代理某
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一案中,充分展现了她的责任心和专业能力。某公司于2013年5月向出借人借款770万元,2014年12月31日签订《借款对账确认书》,确认尚欠本金695万元。出借人起诉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并要求多名担保人承担
连带责任,一审
法院支持了出借人的全部诉请。被告不服委托何俊梅律师提起上诉。何律师没有丝毫懈怠,她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发现借款人一方在2013年5月7日至2014年3月27日期间,已向出借人转账共计469万余元,该款项应抵扣本案借款本息。一审认定《借款对账确认书》合法有效但未审查银行流水,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按实际还款情况重新计算后,尚欠本金应为约487万余元而非695万元。在二审中,她据理力争,而出借人辩称该469万余元系偿还双方其他借款,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其他债务。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出借人无法对收到的469万余元作出合理解释,借款人主张该款项系按周规律偿还本案借款利息具有合理性,应予采信。重新按月息3%抵扣计算后,截至2014年3月28日,尚欠借款本金为487万余元,较一审认定的695万元减少了207万余元。二审判决撤销原判,改判公司偿还487万余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何俊梅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负责成功为当事人减损超过207万元。
何俊梅律师的胜诉率一直保持稳定,这得益于她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代理加工
合同纠纷案件时,某建设公司以混凝土公司未及时开具发票、税率不符合
一般纳税人标准为由,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5万余元。混凝土公司委托何俊梅律师代理应诉。何律师提出商品混凝土按税法规定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法定增值税率为3%,开票合规合法;建设公司收到3%税率发票后长期未提异议并据此付款,双方已形成合意;截至2019年6月,建设公司尚未足额支付已开票货款,其主张损失系自身原因所致;混凝土公司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收到欠款后已补开全部发票,建设公司仍可申报抵扣。一审法院认为建设公司未能证明系混凝土公司违约导致其多缴税费,且收到3%税率发票后长期未提异议,诉请损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建设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何俊梅律师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5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均由对方负担。
此外,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出借人委托何俊梅律师就剩余未偿还的20万元借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作答辩。何律师在庭审中提交了借条、此前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等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关系明确、借款到期未还的事实。法院经审理认定借款人违约,判决借款人偿还出借人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何俊梅律师成功为当事人追回全部20万元借款本息。
何俊梅律师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强制执行、建设工程、商事纠纷、法律顾问等多个领域的法律业务。无论你是遇到民事纠纷、商事难题,还是家事困扰,何俊梅律师都能凭借她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你在福建福州有相关法律需求,不妨选择何俊梅律师,让她成为你合法权益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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