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缘起:巨额诉求引发的
仲裁风波
某生态建设
公司就大型河道湿地整治工程提起仲裁,向国资企业主张支付工程款、调差费用及损失等共计超2700万元。不仅如此,该公司还申请对争议项目进行造价鉴定。这一诉求给国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如果生态建设公司的诉求全部得到支持,国资企业将面临巨额的经济损失。
二、抽丝剥茧:何律师精准锁定案件核心
面对如此复杂且涉及金额巨大的案件,何玉婵律师没有丝毫慌乱。她迅速全面梳理案情,紧扣合同约定、审计规则与证据规则,全面夯实抗辩逻辑。她发现,案涉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复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而申请人已签收初审报告并配合复审,此时却否认初审、申请鉴定,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申请人主张的四项争议造价均无事实依据,应按初审金额认定工程总价款,审减违约金、审核费等也应按合同约定予以扣除。
三、激烈交锋:仲裁庭上的精彩抗辩
在仲裁过程中,申请人主张初审结论失实,要求按鉴
定金额重新结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与各项费用。何玉婵律师则针锋相对,提出了核心意见。她强调合同约定的重要性,指出申请人应遵守合同约定,以审计复审结果进行结算。对于申请人主张的争议造价,她通过详细的证据分析和法律论证,说明这些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仲裁庭依法委托鉴定后,结果令人振奋。四项争议造价鉴定金额均为0元,这完全采纳了何玉婵律师的核心抗辩观点。这一结果表明,何律师对案件的分析和判断是准确无误的,她成功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
四、尘埃落定:仲裁裁决为企业挽回巨额损失
经过激烈的仲裁,最终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余款13281171.08元及对应利息,驳回其余巨额诉求。相比申请人原主张金额,核减金额超千万元。这一结果无疑是一场胜利,何玉婵律师凭借其专业的
建设工程法律功底,精准运用合同条款、鉴定规则与违约金调整规则,成功守住初审结算金额,为国资企业避免了重大损失,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国有资产保护的双重统一。
五、经验之谈:案件背后的启示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总结出许多宝贵的经验。首先,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结算依据和规则,这是解决纠纷的重要基础。其次,在面对纠纷时,要保持冷静,全面梳理案情,精准锁定案件核心,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选择一位专业、经验丰富的律师至关重要。何玉婵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抗辩策略,为国资企业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这起亿元建设工程仲裁案件,不仅是何玉婵律师专业能力的一次展现,也为类似的建设工程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在未来的商业活动中,企业遇到建设工程纠纷时,不妨借鉴这起案件的经验,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更多像何玉婵律师这样的专业律师,能够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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