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骏律师,是来自
广东广州的一位法律精英。他怀揣着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出色的专业能力,在法律界树立了独特的形象。在当事人眼中,他就像可靠的引路人,在法律的复杂迷宫中为大家指明方向,带来希望。
专业多元,深耕多领域纠纷
邵骏律师的服务领域广泛,涵盖了
民间借贷纠纷、
合同纠纷、婚姻家事、
劳动争议以及
刑事辩护等多个方面。他宛如一位技艺娴熟的多面手,在不同的法律战场上游刃有余地穿梭。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他展现出了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逻辑思维。曾有这样一个案例,原告A向被告B转账交付借款,B长期通过本人账户按月还款,后停止还款。B抗辩案涉款项为其儿子所借、属投资款,并非本人借款。邵骏律师以“银行转账交付+B本人账户逐月还款”为核心,证明借款主体为B,反驳了B的抗辩。同时,他梳理全部银行流水,剔除案外还款,分段按司法保护利率计算本息,及时调整诉讼请求,确保金额合法准确。最终,
法院判决B向A清偿借款本金282318.55元及资金占用费8423.68元,合计290742.23元,为原告成功追回了欠款。
在婚姻家事案件里,邵骏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原告A系被告B的
非婚生子女,出生后一直由母亲单独
抚养,B长期未承担抚养责任。邵骏律师推动并完成DNA
亲子鉴定,固定B为A生物学父亲的核心证据。依据《
民法典》规定,主张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不直接抚养一方应支付
抚养费。他分段主张历史拖欠抚养费、未来按月抚养费,结合当地生活水平提出合理标准。最终,法院判决B向A支付2017年11月—2024年3月抚养费77000元;2024年4月—2024年11月抚养费16000元;自2024年12月起,B每月支付2000元至A年满18周岁,有力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实战,彰显卓越应变能力
庭审是律师展现专业能力的重要舞台,邵骏律师在庭审中总是能沉着冷静、灵活应变,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被上诉人A因劳动报酬、违法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起诉上诉人B
公司及B广州分公司。A主张B方拖欠劳动提成,且以“迟到”为由单方辞退构成违法解除,请求支付拖欠提成及违法解除
赔偿金。B方上诉称提成无依据、解除合法、部分诉求超时效。邵骏律师梳理
股权、代发工资、办公系统、
社保代缴等证据,证明B公司与关联企业构成混同用工,总公司应对分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以银行流水备注“提成”、钉钉/微信沟通记录、激励方案为依据,认定提成系劳动报酬,不适用时效抗辩,并将举证责任分配给用人单位。指出B方《奖惩管理制度》未履行民主程序、解除未先警告即直接辞退,监控仅证明到岗时间不足以认定“无故迟到”,解除程序与事实均违法。二审法院最终驳回B公司及广州分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为劳动者成功维护了权益。
在另一起公交车乘客受伤赔偿案件中,原告A乘坐被告B运营的公交车时,因驾驶员未等A站稳扶稳即启动车辆,导致A摔倒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B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异议。邵骏律师收集
交通事故认定书、诊疗记录、鉴定报告、费用票据等,完整证明
侵权事实、
伤残等级及损失金额。按照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项计算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以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为基础,主张B作为承运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对乘客损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针对B提出的出院护理费、制氧机费用等异议,结合医嘱与票据进行回应,依法维护委托人合理诉求。最终,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B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A支付赔偿款83052.62元,案件受理费由B承担主要部分。
正义担当,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邵骏律师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正义为指引,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在教育培训机构退费案件中,三原告A1、A2、A3向被告B教育机构购买珠心算培训课程,B工作人员曾承诺课程可免费顺延上完为止。后A因孩子不愿上课、教学环境问题申请退费,B以课程超有效期、格式条款约定“过半不退费”为由拒绝,仅同意退还部分费用。邵骏律师整理微信聊天记录,证明B工作人员明确承诺“未上完可免费顺延”“次卡上完为止”,推翻课程有效期抗辩。指出合同中“课程过半不退费”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依法无效。按实际购买、已上、剩余课时逐项计算应退费用,形成清晰数据。以教育培训合同人身属性强、无法强制履行为由,主张合法解除合同。最终,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解除课程合同,B向A退还扣除合理违约金后的剩余课时费18978.46元,案件受理费由B承担大部分,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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