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开“投资”迷雾,锁定
借贷真相
这是一起“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委托人A支付了50万元给B的父亲老刘,并登记为某某
公司10%的
股东。老刘去世后,B将老刘名下银行存款转出并声明放弃继承,A委托张义鹏律师起诉B,要求返还50万元投资款。
接手案件后,张义鹏律师没有被表面的“投资”关系所迷惑,而是深入调查,据理力争。他收集了大量证据,从双方的资金往来、协议约定等方面,揭示出这背后实际上是借贷关系。最终,
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确认老刘生前债务为借款50万元。虽然被告B放弃了继承,但必须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A偿还其转走的遗产部分,共计291,794.2元,剩余债务仍在老刘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这一案件中,张义鹏律师精准地把握了法律关系,为委托人保住了29万元的执行可能,避免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守护孤寡老人财产,讨回养老钱
委托人是一位年近百岁的孤寡老人A,患有阿尔茨海默病,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的
监护人某某社区居委会在接管财务时发现,A名下的
退休工资卡在近两年内被他人大量取现。张义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展开了细致的调查。
他通过调取银行流水、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确定了被告B的取款事实。在法庭上,他据理力争,要求被告B返还非法取现的款项。最终,法院判决被告B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A人民币364,700元,并支付自2023年9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约1万元由被告B负担。这一判决让老人的合法财产得到了保障,也让张义鹏律师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
民间借贷案:突破重重难关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涉及高额本息计算及连带保证责任,案件难点众多。委托人A是出借人,向借款人B1出借资金,被告还有四名保
证人B2 - B5。原告的核心诉求是判令借款人B1偿还剩余借款本金29万元及利息,四名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击破“职业放贷人”抗辩
被告辩称原告A在短时间内多次发放借款,符合“职业放贷人”特征,主张
借款合同无效,并要求将已支付的高额利息冲抵本金。张义鹏律师向法庭展示了原告的诉讼记录,虽然原告起诉了多起案件,但经法院核查,原告在长达10多年间仅起诉了约11件借贷案件,且多为针对同一借款人的系列案件。法院最终认定原告的行为不具备“反复性”和“营业性”,不属于职业放贷人,案涉借款合同合法有效。
攻克“保证期间”难关
四名保证人辩称借款时间久远,已超过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应免除担保责任。张义鹏律师抓住合同中“未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这一关键点,根据法律规定,
债权人给予
债务人的宽限期届满日才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法院认定,借款人B最后一次还款并开始偿还本金的行为,标志着宽限期届满,保证期间应从该日起算。原告起诉时尚未超过6个月的法定保证期间,四名保证人无法脱责。
精细化本息核算
由于双方转账频繁且跨越新旧司法解释,法院进行了详细的本息冲抵计算。张义鹏律师协助法院将还款分为三个阶段计算利息,最终法院将被告已支付的款项优先冲抵法定利息,剩余部分冲抵本金,认定剩余本金为237,327元。
经过张义鹏律师的努力,法院判决被告B1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A借款本金237,327元,并按月利率1%支付后续利息,被告B2、B3、B4、B5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五名被告共同负担。
张义鹏律师在这些案件中,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注重与当事人的全流程高效沟通。他凭借着扎实的
法律知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严谨的专业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他会继续在这座法律迷宫中为更多的当事人指引方向,带来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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