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到2024年,对于本案的被告人来说是一段难忘的时间。以被告人W某某为首的犯罪集团在
江西成立了“江西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该公司打着正常经营的幌子,实则招募大量人员实施电信
网络诈骗。他们虚构“
店铺转让推广服务”,借助微信小程序骗取全国多地被害人的钱财,涉案金额高达311.1万余元。
本案中姚玲玲律师的当事人是该团伙中的“销售部组长”。他被指控参与诈骗金额达58.1万余元。根据
刑法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要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甚至
无期徒刑。然而,当事人实际获利只有8万余元,与他可能面临的严厉刑罚极不相称,让他犹如背负着沉重的负担。同案犯主犯W某某拒不认罪,且案件整体涉案金额巨大,这让案件形势更加严峻,当事人处境十分危险。
当事人和其家属陷入绝望时,他们找到了姚玲玲律师。姚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深入的调查和严谨的辩护工作。面对复杂高压的局面,姚律师制定了“切割主犯、降低评价、争取宽大”的辩护策略,有条不紊地开启这场法律“战斗”。
核心定性辩护:主从犯之辩
当事人担任“组长”的身份看似关键,但姚律师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
法律知识,在庭审中重点论证当事人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虽名义上是组长,但他只是传达老板指示、管理组员日常工作,未参与诈骗模式构建、话术制定或资金支配等核心环节。姚律师通过详细举证和清晰的逻辑阐述,成功说服
法院认定当事人属于从犯。这一认定打破了“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十年以上量刑基准,将当事人拉进“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轨道,为案件转机奠定了基础。
程序与态度辩护:展现悔意争取从轻
姚律师深知当事人的态度对案件走向有重要影响。她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让其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和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同时,姚律师向法院强调当事人是初犯、偶犯,因法律意识淡薄才走上犯罪道路。此外,姚律师协助当事人积极退赃,将个人获利的8万元全部退出,充分展现出当事人真诚的悔罪态度。在法律面前,真诚的悔意和积极的补救措施往往是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
区分责任:避免“一刀切”重判
为让当事人得到更公正的判决,姚律师详细举证当事人的入职时间、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将当事人与主犯(W某某)及核心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切割。她让法院清楚看到当事人在整个犯罪集团中的作用和地位与主犯明显不同,不能一概而论地“一刀切”重判。这种细致的责任区分,使法院能更准确地衡量当事人的罪责,为其争取到更合理的判决。
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和多轮与法院的沟通,姚玲玲律师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姚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公正且宽大的判决。
在判决书中,法院明确载明:“被告人……在
共同犯罪中均为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均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认定是对姚律师辩护工作的高度认可,也为当事人的从轻处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最终,当事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缓刑三年九个月,并处
罚金五万元。由于当事人在判决前已被
羁押一段时间(2024年11月至2025年12月),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当庭释放,无需再继续服刑,真正实现了“实报实销”加缓刑释放的辩护效果。而且,罚金也在姚律师的协助下,由家属当场缴纳。
这起案件中,姚玲玲律师精准的辩护策略和专业的法律素养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成功将当事人从“主犯”的潜在风险中剥离,确立“从犯”的法律地位,为获得轻判奠定基石。同时,她紧抓“认罪认罚”与“退赃退赔”两个关键
减刑情节,最大化降低了当事人的刑罚成本。在集团犯罪人人自危的氛围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判决结果,帮助当事人重新回归正常生活。
姚玲玲律师也提醒大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在法律的框架内,律师的职责就是为当事人寻找每一个可能的辩护空间。即使是涉诈案件,也要区分主客观恶性,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及时止损、真诚悔过,配合律师进行有效辩护,是当事人获得新生的最佳途径。”希望大家都能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遵守
法律法规,远离犯罪行为。如果不幸陷入法律纠纷,也要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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