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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酒饮品牌侵权案:全链条打击维权成功,为企业知产保护指路

2026.06.17 知识产权 5人浏览举报
解析
本案的原告是某知名酒饮品牌方,一直以来,该品牌凭借独特的商品名称、精美的包装装潢以及良好的品质,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然而,被告方却打起了歪主意。被告包括一家由前员工关联公司控制的“壳公司”、该壳公司的全资股东(关联公司)、被委托生产的代工厂和网络销售商。他们生产、销售的利口酒在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上与原告高度近似,例如使用“0糖XX大师”字样,模仿蓝白渐变瓶身设计。而且,被告企业字号中还包含原告知名商品名称,其意图明显是想造成消费者的混淆,从而获取不当利益。 面对这样复杂的侵权情况,代理律师采取了“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双重主张的复合维权策略,并巧妙地运用了证据链锁定。 多维度权利主张 在商标侵权方面,律师明确列举了多枚注册商标(中英文及图形),详细指控被告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标识。这是基于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而在不正当竞争方面,律师重点主张原告商品特有的“蓝白渐变方瓶+竖排标签”包装装潢受法律保护。同时,指控被告恶意注册含有原告知名商品名称的企业字号,这种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禁止混淆的规定。 精准打击关联方 律师并没有仅仅起诉直接侵权的壳公司,而是通过股权穿透,将全资股东(关联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主张法人人格否认(财产混同),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在一些情况下,股东可能会利用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来逃避责任,通过证明财产混同,可以让股东对公司的侵权行为负责。此外,律师还同时起诉了代工厂(源头生产)和销售商(渠道末端),实现了全链条打击。代工厂作为产品的生产者,销售商作为产品的销售者,如果他们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证据固定扎实 为了确保维权的成功,律师在证据收集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通过公证购买(线上店铺及线下餐饮店)获取了完整的侵权实物证据,这些实物可以直观地展示被告的侵权行为。同时,律师还提交了详尽的品牌宣传、销售数据、获奖记录等证据,证明商品名称及包装装潢的“一定影响”。针对被告关于“包装通用”的抗辩,律师通过论证消费群体差异(直接饮用vs调酒辅料)和整体视觉效果差异,成功捍卫了包装装潢的显著性。 经过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对原告的商标、商品的包装装潢和商品名称进行了全面保护。具体判决结果如下: 停止侵权 法院判令被告(壳公司及代工厂)立即停止使用涉案不正当竞争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以及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这意味着被告不能再继续使用与原告相似的商品名称和包装装潢,也不能再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有效地制止了侵权行为的继续发生。 企业名称变更 被告壳公司被判令停止使用含有涉案文字的企业名称。这是为了避免被告继续利用含有原告知名商品名称的企业名称来误导消费者,进一步保护了原告的知识产权和市场声誉。 经济赔偿 源头企业(壳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万元。关联公司(全资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代工厂在1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销售商在5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经济赔偿不仅是对原告损失的弥补,也是对被告侵权行为的一种惩罚,起到了威慑作用。 打击“内鬼”与“碰瓷” 本案中被告法定代表人系原告前员工亲属,此类“知产内鬼”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恶意注册和模仿是企业常见的痛点。本案的判决有力地打击了这种恶意攀附商誉的行为,为企业防范内部人员侵权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签订保密协议,防止员工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信息。 全链条追责的可行性 本案证明了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通过证明股东与公司财产混同(一人公司),可以成功追究背后关联公司的连带责任。同时,代工厂和销售商若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也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为企业在维权时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即不仅要追究直接侵权人的责任,还要对整个侵权链条上的相关方进行追责,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包装装潢的保护 即便外观设计专利可能因现有设计(如萨酷乐斯糖浆瓶)而失效,但在特定消费场景下(直接饮用酒vs调酒辅料),通过长期使用形成的特有包装装潢依然可以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这提醒企业要重视商品包装装潢的保护,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使用证据,以便在发生侵权纠纷时能够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维权措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提前做好防范工作,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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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贤喆律师
伍贤喆律师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上海执业17年
综评5.0 帮助9643人获好评数14次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擅长:

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经济犯罪、著作权、商标

律师简介 伍贤喆律师(咨询电话:13816832562):自2009年起正式执业,现在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作为合伙人律师。伍贤喆律师同时具备律师与专利代理师双重专业资质,深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十余年,始终秉持专业、严谨、高效的服务宗旨,为各类企业提供全方位、精细化的知识产权解决方案,助力企业构建坚实的知识产权...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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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贤喆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

伍贤喆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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