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的一天,对于
四川籍渔民戴达虎来说,是噩梦的开始。他受雇于被告陆鲍斐,在
舟山沈家门附近海域的“某某号”渔船上作业。作为起网操作员,戴达虎在拉网过程中未关闭起网机,导致左上臂被机器绞入,当场离断。事故发生后,他被紧急送往
浙江省某某山医院,先后经历了断肢再植和截肢两次手术,最终遗留左上肢肘关节以上缺失,经
司法鉴定构成五级伤残。
戴达虎在被告渔船上工作多年,月工资约12000元,但双方未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雇佣关系松散。事故发生后,被告仅支付了医疗费75379.43元及13000元赔款,对剩余赔偿拒不协商。无奈之下,戴达虎委托浙江维知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69374.7元。
本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三个方面,首先就是责任划分。被告辩称戴达虎违规操作(未关电闸解缆绳)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50%以上责任。这听起来似乎有一定道理,毕竟戴达虎确实在操作过程中存在失误。然而,律师则指出:虽然原告确有过失,但雇主未提供安全培训、未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海上作业这种高危环境下,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和培训。如果雇主没有尽到这些义务,那么在事故发生时,就不能将全部责任都推到员工身上。最终,
法院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自身过错仅承担30%责任,被告作为雇主承担70%赔偿责任。这一责任划分的确定,为戴达虎争取到了更多的赔偿份额。
被告还主张某某山医院因未备“熊猫血”导致截肢,应追加为共同被告。这一主张看似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律师当庭指出:被告未提供任何初步证据证明医院存在过错,且原告本人未对医院提起诉讼,该申请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在法律诉讼中,每一个主张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如果没有证据,仅仅是主观猜测或推断,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驳回了被告的追加申请及医疗过错鉴定申请,避免了案件的复杂化,为戴达虎的维权之路扫清了障碍。
在赔偿项目的计算上,也存在着诸多争议。被告以“
农村户口”为由要求按农村标准计算伤残
赔偿金。然而,律师提交了
暂住证明,并援引浙江省
人身损害赔偿城乡统一试点政策,成功按城镇标准获赔666888元。这一突破,使得戴达虎的伤残赔偿金大幅增加。
对于残疾辅助器具费,被告质疑假肢价格及配置机构资质。律师提供了假肢安装证明、发票及配置机构会员资质,法院最终支持20年更换周期,核定假肢费426000元、保养费142000元。此外,
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均获法院支持,总损失核定1371281.13元。
宁波海事法院于2019年12月30日作出判决:被告陆鲍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戴达虎871517.36元(已扣除被告垫付的88379.43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562元,被告承担5449元。实际获赔比例超过总损失的63%,在原告自身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律师代理的专业价值。
这起案例典型反映了海上人身损害纠纷的三重难点:一是事实认定上,渔船作业缺乏监控、
证人多为同船工友,证据固定困难;二是法律适用上,船员劳务关系与雇主责任的过错分担缺乏明确量化标准;三是赔偿计算上,农村
户籍、假肢费用、护理期限等极易被大幅压低。
对于劳动者来说,即使雇佣关系松散,也要保留工资发放记录、工作安排聊天记录、证人联系方式;受伤后第一时间
委托律师介入,指导证据保全、鉴定机构选择;不要轻信雇主“私下和解”承诺,本案被告前期仅支付1.3万元“赔款”,远低于法定标准。
对于律师同行而言,要善用城乡赔偿标准统一试点政策,突破户籍限制;对“追加被告”等程序性抗辩,要果断反击、不留余地;假肢费等长期费用要争取一次性核定20年,避免当事人后续反复诉讼。
在面对人身损害纠纷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这起案例,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法律的力量,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取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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