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务工,
工伤降临
胡某某,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1973年1月28日出生。2023年8月31日,年满50周岁的她来到
石家庄某劳务分包
公司分包的石家庄
长安区某城中村改造项目工地,从事清理垃圾的工作。谁也没想到,这一天竟成为她人生的转折点。
当天下午17时左右,胡某某像往常一样在工地清理垃圾,突然遭遇塌方。瞬间,她被掩埋在废墟之中,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她的伤情十分严重,包括左髋臼骨折、左股骨大粗隆骨折、左髋关节前上脱位、双侧耻骨支骨折、双膝关节损伤等。
维权受阻,
委托律师事故发生后,胡某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身体的伤痛让她痛苦不堪,而劳务公司对她合法诉求的置之不理,更让她感到无助。多次与劳务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胡某某意识到,自己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于是,她委托了律师,踏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律师出击,精准维权
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首先,他们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
证人证言等。同时,律师发现胡某某系
农村户口,且并未享受城镇职工
养老保险待遇。根据这一情况,律师依据最高人民
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因工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之规定,向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申请
工伤认定。
在
仲裁和法院庭审过程中,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胡某某据理力争。针对劳务公司的各种抗辩理由,律师一一进行反驳,明确指出超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终获认定,权益保障
经过不懈努力,2026年5月6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胡某某虽然超过退休年龄,但仍属于工伤,依法予以认定工伤。同时,经仲裁、法院庭审,最终判决石家庄某劳务分包公司对胡某某受伤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这一判决,为胡某某讨回了公道,也让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以案说法,法律解读
这个案例涉及到超龄务工农民工伤认定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相关答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超龄务工农民权益的保护,也为他们在遭遇工伤时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实际生活中,超龄务工农民由于年龄较大,往往面临着更多的工作风险。一旦发生工伤,他们可能因为不了解法律规定,或者缺乏维权意识,而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因此,了解相关
法律知识,及时委托专业律师维权,对于超龄务工农民来说至关重要。
律师建议,防范风险
对于超龄务工农民来说,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在工作前应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工作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一旦发生工伤,要及时就医,并向用人单位报告,同时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诊断证明。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规范用工行为,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降低用工风险。在招聘超龄务工农民时,要充分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工作能力,合理安排工作岗位,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超龄务工农民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法律为他们的权益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持,当他们遭遇工伤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关注超龄务工农民的权益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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