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识相恋,彩礼相伴
原告甲与被告乙在2019年因工作相识,2020年确立了恋爱关系,一切都看似美好而甜蜜。到了2021年4月,甲家庭向乙支付了21.8万元彩礼,还拿出5.3万元让乙购买
结婚首饰。同年6月,两人按照习俗举办了婚礼,开始了
同居生活。然而,他们并没有办理
结婚登记。
在同居期间,乙分别于2020年12月和2022年2月两次怀孕,但都遭遇了稽留流产,不得不接受手术治疗,最终形成了复发性流产。这对乙来说,身心都遭受了巨大的伤害。到了2023年9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协商解除了
同居关系。
分手成仇,彩礼纷争起
分手后,甲将乙告上了法庭,要求乙返还彩礼21.8万元、黄金首饰红包5.3万元、见面礼1.6万元及其他红包3万元,合计31.7万元,还主张了利息损失。乙认可收到了彩礼21.8万元及首饰款5.3万元,但对于见面礼及红包3万元,乙认为并不属实。乙还提出,5.3万元已经全部用于购买首饰,而且部分物品已经遗失。同时,乙强调甲沉迷赌博,两人共同生活长达四年,自己两次流产身心受损,主张应驳回甲的全部返还请求,或者大幅减少返还比例。
律师出马,构建防御体系
乙委托了专业律师来处理这个案件。律师构建了多层次的防御体系,为乙争取最大的权益。
首先,针对金额争议,律师在庭审质证时指出,甲主张的1.6万元见面礼实际上是“改口费”,而且双方是互给的;3万元红包是份子钱,由甲的父母收取。通过这样的质证,成功促使
法院对这两笔款项不予认定。
其次,律师重点举证证明了两人共同生活长达四年,并且乙两次怀孕流产。律师提交了完整的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出入院记录及结算单据,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乙因复发性流产产生的身心损害及医疗费用。
再次,律师提交了甲赌博的照片及大额转账记录,以此证明甲存在重大过错,是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
最后,针对5.3万元首饰款,律师援引了2023年9月19日微信聊天记录中甲表示“那就算了吧”的表述,主张甲已经放弃了对该部分款项的追索。虽然法院最终没有完全采纳这个观点,但律师的举证为法院酌定返还比例提供了重要参考。
法院判决,合情合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已经实际共同生活了较长时间。综合考虑乙怀孕流产、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中并无明显过错等情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酌情确定乙返还甲彩礼(含黄金饰品红包)15万元,驳回了甲关于见面礼、红包及利息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案说法,
法律知识大科普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返还的法律知识。
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在实际判决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
生育子女、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来确定返还的比例。
特殊情况的考量
在本案中,乙两次怀孕流产,身心受到了很大的伤害,这是法院在判决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甲存在赌博等过错行为,也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证据的重要性
在婚约财产纠纷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乙的律师通过提交门诊病历、检查报告、赌博照片等证据,有力地支持了乙的主张,为法院的判决提供了依据。
总之,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时,双方应该理性对待,尊重法律,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同时,我们也应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遇到类似的问题,不妨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为你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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