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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协议争议案:律师助力判协议有效,揭示签约维权要点

2026.06.16 合同纠纷 8人浏览举报
解析
2020年,某县人民政府发出了《某区域两侧房屋征收决定书》,明确了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征收范围等重要内容。这一决定旨在推动该区域的发展和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随后,居民张某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签订了《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然而,到了2024年,张某却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确认征收补偿协议无效之诉。张某认为,这份协议在签订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可能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袁继尚律师接受了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律师深知这起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因为征收补偿协议不仅涉及到当事人的利益,还关系到政府的行政行为合法性。于是,律师迅速展开工作,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并认真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在制定应诉方案时,律师从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首先,从签订协议的主体资格入手,律师明确指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备合法的签约资格,其行为是在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的,符合法律规定。其次,对于征收评估程序的合法性,律师通过提供相关的评估报告和评估程序文件,证明评估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了评估结果的公正和合理。在补偿方式的选择权方面,律师强调张某在签订协议时是充分了解并自主选择了补偿方式,不存在强迫或误导的情况。同时,律师还对征收决定及征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政府的征收行为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的,具有充分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此外,律师还论证了协议不存在重大且明显的违法情形,并且协议的内容公平合理,充分保障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层面上,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协议,它兼具行政性与合同性。这意味着判断行政协议是否有效,既需要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行为效力的规定,也需要适用民事法律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无效。同时,《合同法》也对合同无效的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 在这起案件中,律师通过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的深入分析,证明了案涉《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也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这充分说明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经过律师的努力和充分的论证,新疆高院最终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征收补偿协议系行政协议,兼具行政性与合同性,判断行政协议是否有效,既应适用行政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行为效力的规定,亦应适用民事法律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本案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又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因此驳回了张某要求确认无效的上诉请求。这一判决结果维护了征收补偿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了政府行政行为的顺利实施,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从这起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重要的经验。对于居民来说,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协议内容公平合理。如果对协议有任何疑问或不满意的地方,应当及时与征收实施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避免盲目签订协议。同时,在遇到问题时,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如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或寻求法律帮助。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在征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要充分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平、公正、透明的征收补偿方案。在签订协议时,要与居民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居民理解并同意协议的内容。 总之,征收补偿问题涉及到多方的利益,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通过这起案例,我们也看到了专业律师在解决法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他们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和帮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希望大家在遇到类似问题时,能够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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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继尚律师
袁继尚律师
新疆君翰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地:乌鲁木齐执业10年
综评5.0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

擅长:

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法律顾问、行政诉讼、金融证券

律师简介 律师名:袁继尚 执业律所:新疆君翰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501201610418400 执业年限:10年 个人简介:袁继尚,男,汉族,新疆君翰达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曾任新疆新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新疆首批公司法专业...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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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继尚

新疆君翰达律师事务所

袁继尚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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