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过500件案子的人,后来做了律师
袁继尚的职业起点不是律所,是
法院。在
新疆某市人民法院任法官期间,他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00余件,三级法院多次表彰。这段经历留下的不只是履历,而是一种思维习惯——写判决时怎么考量证据链、怎么权衡双方主张,这些"审判视角"被他完整带进了律师执业。
对当事人来说,这意味着什么?简单讲,他在接案之初就能预判对方可能的抗辩逻辑和法官可能的审查重点,应诉方案不是事后补救,而是前置设计。
建设工程纠纷,他写了一整本书
袁继尚的专业标签里,"建设工程"分量最重。专著《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疑难问题研究》2021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参与过"
民间借贷中刑民交叉法律问题研究"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期刊论文发了10余篇。
但他不是书斋型律师。目前担任100余家党政机关、大型国央企常年法律顾问,同时服务农发行新疆分行、建行新疆区分行等10余家金融机构。建设工程、金融不良资产、行政争议——这些"硬骨头"案件,恰恰是他日常在处理的。
不止
打官司,更擅长让纠纷不发生
常年法律顾问的经历让袁继尚形成一个鲜明特点:比起事后救火,他更习惯在合同签订阶段就把风险堵死。"背靠背"条款怎么写才不会被法院否定?政府审计条款放进合同里到底有没有用?这些问题他在顾问服务中反复遇到,也反复给出了经实战检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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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条"背靠背"条款,打赢了再审
中国电建集团某
公司将工程分包给
四川某公司,合同约定"背靠背"付款及以政府审计确定工程价款。竣工后四川某公司起诉索要工程款,一、二审均以付款条件不成就为由驳回。
袁继尚律师代理后,系统梳理了全国人大法工委复函、住建部三份规范性文件及最高法(2012)民提字第205号判决,核心观点明确:政府审计是行政监督行为,不能成为民事结算的当然依据;"背靠背"条款使总包方永远不担付款风险,有失公允。再审法院采纳意见,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案例:1999万的工程款诉求,最终只判了200万
某冶金公司起诉新疆某煤电公司,主张工程款、前期费用、贴息损失、违约金合计近2000万元。袁继尚律师代理业主方,从两个关键点切入:前期准备工作已纳入竣工结算审核,不应重复计取;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即完成支付,贴息损失由持票人自行承担。
仲裁庭最终仅支持200余万元,为当事人减损170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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