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义鹏律师踏入法律行业的这四年,是不断积累经验、沉淀自我的四年。从初出茅庐时的青涩,到如今的沉稳自信,他在一个个案件中不断成长。就拿那起“名为投资,实为
借贷”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来说,当时的他虽然执业时间不长,但面对复杂的案件情况,毫不畏惧。
委托人A支付了50万元给老刘,并登记为
公司股东。老刘去世后,其唯一
法定继承人B将老刘名下银行存款转出并声明放弃继承。A委托张义鹏律师起诉B要求返还投资款。在这个案件中,张义鹏律师凭借着对法律条文的熟悉和敏锐的洞察力,据理力争,最终
法院确认老刘生前债务为借款50万元。虽然B放弃了继承,但仍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A偿还其转走的遗产部分291,794.2元。这一案件的胜利,让张义鹏律师在法律界初露锋芒,也让他更加坚定了在法律道路上走下去的决心。
随着执业年限的增加,张义鹏律师处理案件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在处理一位年近百岁的孤寡老人A的案件时,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和担当。A患有阿尔茨海默病,被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
监护人接管财务时发现A名下
退休工资卡在近两年内被他人大量取现。
张义鹏律师接手这个案件后,深入调查取证,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法庭上,他凭借扎实的
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论技巧,为A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B全额返还A人民币364,700元,并支付自2023年9月1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约1万元也由被告B负担。这一案件的胜诉,不仅为老人挽回了损失,也让张义鹏律师在民生案件领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执业四年,张义鹏律师在处理复杂案件时越发得心应手。在A诉B
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案件面临着“职业放贷人”指控、保证期间已过、复杂的本息核算等多个巨大的法律障碍。
面对“职业放贷人”指控,张义鹏律师向法庭展示了原告的诉讼记录,证明原告的出借行为属于偶发性的民间互助,不属于职业放贷人,最终法院采纳了他的观点,认定案涉
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对于保证期间已过的问题,他抓住合同中“未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这一关键点,精准计算保证期间的起算点,证明起诉时尚未超过保证期,让四名保
证人无法脱责。在复杂的本息核算方面,他协助法院进行了详细的计算,最终法院将被告已支付的款项优先冲抵法定利息,剩余部分冲抵本金,认定剩余本金为237,327元。
经过他的据理力争,法院最终判决被告B1偿还A借款本金237,327元,并按月利率1%支付后续利息,四名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五名被告共同负担。这一案件的胜利,充分体现了张义鹏律师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
张义鹏律师执业四年以来,累计服务客户超800人次,收获了客户的一致好评。他专注于民商事与刑事交叉领域,擅长处理复杂有名
合同纠纷、公司及
合伙企业纠纷、企业
破产清算、婚姻家庭继承、劳动
工伤等案件,同时可提供专业
刑事辩护服务。在企业法律服务方面,他参与了多个重要项目,熟悉土地、
房产纠纷、金融纠纷、债权债务梳理等全流程法律事务,能为企业提供从风险防控到纠纷解决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在执业过程中,张义鹏律师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注重与当事人的全流程高效沟通,既以务实的策略解决实际问题,又以严谨的专业态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他将继续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法律的道路上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
张义鹏律师,
黑龙江大地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法学本科学士学位,执业证号为
12301202210563712,服务地区为哈尔滨,联系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432号中盟财富中心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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