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一位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买三亚市某区某项目一套建筑面积192平方米的房屋,总房款500万余元,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与此同时,购房者又与另一
公司签订了《房屋软装合同》,约定软装配置价款200万余元。购房者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及装修款。
合同明确约定2023年12月31日交房,但到了交房日期,开发商却未能如期交付房屋。经过协商,双方一致同意
解除合同,购房者按要求提交了退房申请单,并寄回了全部原件资料,完成了退房手续。然而,开发商却以“审批流程中”为由拖延退款,购房者通过
12345投诉及住建局协调,开发商依然分文未付。无奈之下,购房者只能提起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自己的购房款和装修款。
这个案件存在多个难点,每一个都给维权之路带来了阻碍。
“双合同”法律关系认定
开发商将房款拆分为买卖合同和软装合同两部分,形式上由两个独立主体分别签署,试图以此规避监管。因此,需要论证软装合同实际上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这是本案的关键问题之一。
责任主体界定
两被告工商登记无关联关系,且代理人对双方是否签署合同表示“不清楚”,试图割裂责任,仅同意各自退款但不愿共同承担责任。如何确定责任主体,让购房者能够顺利拿到退款,是需要解决的另一个难题。
被告配合度问题
虽然两被告在庭审中同意退款,但对合同关系及责任承担态度模糊,存在推诿空间。这使得案件的走向充满了不确定性,增加了维权的难度。
在专业律师的努力下,案件最终取得了全面胜诉的结果。
法院判决开发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购房款500万余元及利息(自2024年4月20日起按LPR计算),开发商与软装公司共同退还装修款200万余元及利息(同样按上述标准计算),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分担。法院认定软装合同实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因主合同解除,软装合同一并解除,两被告应共同返还装修款。
穿透“双合同”形式
律师通过举证证明未售出房屋同样带有软装、购房者购房时为全装交付标准等事实,结合两被告陈述矛盾之处,成功论证两被告实际存在合同关系,软装合同系买卖合同组成部分。这一关键论证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锁定共同责任
在被告试图各自独立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律师促使法院认定两被告共同返还装修款,避免了购房者分别追偿的执行风险,最大程度地保障了购房者的权益。
完善证据链条
律师指导购房者完成退房手续并保留全部邮寄凭证、沟通记录,形成协商解除合同的完整证据。这些证据在庭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支持了购房者的诉求。
高效推进程序
通过诉讼施压,律师促使被告在庭审中明确承认退款义务,缩短了审理周期,让购房者能够快速取得生效判决,及时挽回损失。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重要的法律启示。对于购房者来说,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特别是对于“双合同”这种复杂的合同形式,要保持警惕。如果遇到开发商拖延退款等问题,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选择专业的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也是非常重要的,他们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购房者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提高胜诉的几率。
在房地产市场中,“双合同”纠纷并非个例。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看到了购房者在面对此类问题时的困境,也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和专业律师的重要作用。希望广大购房者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在购房过程中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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