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意外摔伤,手术治疗却陷入困境
2019年11月17日,侯某因意外摔伤,右踝疼痛、肿胀且活动受限,被紧急送往云南某仁医院。经诊断,侯某患有右腓骨下段骨折和右内外踝骨折。11月20日,医院为侯某进行了“右腓骨下段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以及“右内外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侯某于11月26日出院,本以为手术成功,康复在望,然而现实却事与愿违。
术后,侯某的右下肢一直未能恢复正常,无法正常行走。2020年3月3日,侯某再次到该医院住院治疗,并于3月10日行“右内踝骨折内固定装置取出术;右内踝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下胫腓关节复位内固定术”,但这次手术依然没有让侯某的骨折处复位。9月8日,侯某又一次到医院住院,并于9月10日行“右踝关节内固定装置取除术(下胫腓螺钉、内踝克氏针)”,可术后情况依旧没有改善。
寻求专业帮助,揭开医院过错真相
侯某在多次手术仍未康复的情况下,来到云南滇晋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到云南某仁医院封存复印病历,并对病历进行了仔细研究。经研究发现,云南某仁医院在侯某入院进行第一次手术时可能存在漏诊,第二次和第三次手术也未能让侯某的骨折处复位,医院很可能存在严重过错。
随后,律师代理侯某将云南某仁医院告到法院。法院委托昆明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和医疗损害鉴定。伤残鉴定意见显示,侯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后期医疗费为12000元,护理期为180天、营养期为180天。医疗损害鉴定意见指出,某仁医院在对侯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过错:第一次诊疗过程中,对“踝部骨折”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漏诊“下胫腓韧带损伤”,第一次手术未处理韧带损伤,手术后影像学检查提示存在“复位不良”,未准确评估并及时行翻修手术,第二次手术仍未达到良好的复位效果。同时,某仁医院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与侯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是导致损害后果的主要因素,起主要作用,建议过错参与度为60%-90%。
法院判决,医院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仁医院有限公司在为侯某实施的诊疗行为中存在术前排查不足、手术未达预期等过错,且该过错与侯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被告应就医疗损害而产生的合理损失向侯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结合侯某的自身疾病,法院酌定由被告承担80%的赔偿责任,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侯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后期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67000元。
以案说法,医疗纠纷维权要点
漏诊问题不容忽视
在这起案例中,医院的漏诊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的重要原因。漏诊在医疗纠纷中是比较常见的情形,它可能会让患者失去最佳治疗机会,迟延治疗会导致患者病情加重。这也提醒医务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保持谨慎,全面细致地进行检查和诊断,避免漏诊情况的发生。
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医疗纠纷具有复杂性和专业性,普通患者很难准确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患者怀疑医院的治疗可能存在问题时,应及时咨询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专业律师能够对案件进行正确的分析和建议,帮助患者抓住最佳维权时间。在本案中,侯某正是在律师的帮助下,通过司法鉴定找到了医院的过错证据,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
重视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在医疗纠纷中,病历等相关证据是非常重要的。患者在发现可能存在医疗纠纷时,应及时封存复印病历,防止医疗机构篡改病历。同时,要注意保存与治疗相关的其他证据,如检查报告、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这些证据将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合理维权,依法解决纠纷
患者在维权过程中应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可以先与医院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不仅关系到患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也关系到医疗行业的规范和发展。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希望广大患者能够增强法律意识,在遇到医疗纠纷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希望医疗机构能够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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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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