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情况复杂,涉及多方利益和众多法律问题。浙
江西湖
律师事务所的赵吉城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
法律知识,在多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赵吉城律师有着深厚的
教育背景,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取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他还担任着
杭州市律师协会商事委员会委员等多个社会职务,拥有11年的执业经验,擅长劳动人事、建设工程、
公司法务、
刑事辩护等领域。
锁定合同依据,厘清款项争议
在“
股权变更与多合同交织引发工程款争议案”中,案件涉及两个关联项目,因工程款结算金额、已付款性质、付款责任主体等问题产生争议。甲方律师赵吉城围绕诉求构建完整证据链,针对性反驳反诉主张。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按照中标合同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两个人先签了一个正式的合作合同,之后又签了个不一样的合同,如果有纠纷,一般就按照前面那个正式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甲方律师通过举证工程款支付报审表等证据,论证2019年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及实际履行依据,否定乙方以“三证主体与签约主体不一致”为由否定合同效力的主张,该规则支撑了甲方以2019年合同作为结算依据的抗辩。
他主张2018年8月合同仅为备案之用,未实际履行,而2019年合同才是实际履行依据。同时,他细致区分两个关联项目的款项流向,厘清争议款项性质,剔除不应计入民宿已付款的金额。最终,一审法院支持甲方部分诉求,二审维持原判,甲方律师的精准代理起到了关键作用。
精准抗辩,减少责任承担
在“多因停工引发工程款及损失争议案”中,工程因多种原因多次停工,甲方因工程款支付、窝工损失等问题诉至法院。乙方律师赵吉城从事实争议、证据瑕疵、法律适用等角度展开抗辩。这里再补充一个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通俗化解释:就像两个人约好了做一件事,一方没做好或者没做,那就要承担继续做、想办法弥补或者赔钱等责任。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乙方律师主张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28天内提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已丧失时效,该规则支撑了乙方对于甲方索赔主张的抗辩,减少了乙方的责任承担。
他主张2017年5月26日的验收记录仅为阶段性分部分项验收,正式竣工日期应为2018年7月13日;对鉴定意见中的工程总价款提出异议,主张已超额支付工程款;否定甲方的窝工损失索赔等。虽未完全否定甲方诉求,但有效减少了乙方责任。
协同抗辩,胜诉关键所在
在“挂靠施工引发工程款争议案”中,甲方借用乙方一资质承揽工程,因工程款结算等问题产生争议。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的代理律师赵吉城形成协同抗辩思路。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通俗化解释:就是说没有相应资质的人借有资质的企业名义来签建设工程合同,这种合同是无效的。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乙方一律师举证论证甲方与乙方一并非转包而是挂靠关系,该规则支撑了乙方对于合同性质的认定,为后续的抗辩奠定了基础。
他从法律关系精准定性、核心证据质证、实际履行合同认定等多方面反驳甲方主张,最终一审、二审均驳回甲方全部诉讼请求,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复杂案件中的专业价值。
在建设工程纠纷的复杂局面中,赵吉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精准的证据梳理和有效的抗辩策略,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合同依据的锁定,还是款项性质的厘清,亦或是责任的合理划分,律师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面对建设工程纠纷时,专业律师的介入无疑是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有力保障。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