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
办理条件;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办证人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相片回执(或居民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领表》。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申领人在办证20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没有租房合同,但是符合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需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即可。
申请积分入学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市区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
一、办理流程(一)到你暂住地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二)询问工作人员,抽一个办理号码等待办理;(三)办好后,你将会领到广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凭此按工作人员告诉你的时间领取证件。
申报登记:1,现场申报。2,采集点申报。3,网络自主申报。申领居住证:申请人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现场提交办理材料、填写申领表,申领居住证,审核通过后领取《领证通知单》。领取居住证: 当场领取居住证。
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建立劳动关系,自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劳动者信息报送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并督促其申报居住登记或居住变更登记。
申办流程: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XX省居住证申请表》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