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条件表述应当尽可能客观、明确,并能与公司的试用期员工考核制度或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相关联,能由后者予以准确量化考核。录用条件应当明确向录用员工告知,并保留签字记录。
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依据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裁员,将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为了避免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员工可选择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在试用期届满后再裁减。
试用期的常见风险与防范办法: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企业也必须执行国家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
试用期被辞退的条件有:(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试用期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的法律流程:入职时员工签订了岗位职责说明书、录用条件说明以及考核制度----试用期内对员工进行了考核,并留有员工确认的考核结果----若无法协商一致,直接向员工送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通知----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员工办理交接手续。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满足两个前提:一,入职时,员工签署了合法有效且具体的录用条件;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进行了客观真实合法的考核。没有以上两个前提,生搬硬套的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必定承担法律风险。
试用期辞退员工条件如下:(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法律对试用期有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等。
金融涉非涉访涉稳风险排查整治方案
免费查看涉外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
免费查看租赁合同涉税风险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涉外合同诉讼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是怎样的
免费查看涉外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探析
免费查看【常用】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免费查看